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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新一轮(2019-2021年)东莞市名师、名班主任和名校(园)长工作室主持人的通知

来源:曹富霞 东莞市教育局日期:2019/5/24 10: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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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新一轮(2019-2021年)东莞市名师、名班主任和名校(园)长工作室主持人的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宣教文体局(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幼儿园):

为落实《广东省“强师工程”实施方案(2017-2020年)》(粤教师〔2017〕8号)和《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名师、名班主任和名校(园)长工作室建设,发挥名师、名班主任和名校(园)长的示范辐射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评选东莞市第二批幼儿园名师、名园长工作室主持人,第三批中小学名班主任、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第四批中小学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类别

名额

工作室主持人

名师

名校(园)长

名班主任

幼儿园

30人

20人

 

中小学

105人

30人

30人

二、评选范围

1.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评选范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职学校,下同)、特殊教育学校、市教研室等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含市教研员和镇街辅导员),担任课程达专任教师50%的中小学副校(园)长,达到《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规定的教研员的工作标准(有计划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每年不少于70天,每年听课、评课不少于70节,组织区域性教师培训、经验交流、教学研讨、课堂示范、学术年会等活动每年1次以上)的市教师进修学校、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的专任教师;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评选范围: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等的在职在岗班主任;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评选范围: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等的在职在岗正职校(园)长。

2.新一轮(2018-2020年)省级名师、名校(园)长工作室主持人作为新一轮市级名师、名校(园)长工作室主持人,不需要重复申报。

3.新一批名师、名班主任和名校(园)长培养对象不另行评选,在申报主持人类别备选名单中按评审结果从高到低确定培养对象人选。

三、评选条件

1.中小学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师德高尚,具有先进教育教学思想,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50周岁以下,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小学副高级以上职称(幼儿园中级以上职称)。特别优秀的教师的职称条件可放宽到中级职称。

(3)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具有鲜明的教学风格,在所任教的学科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教学改革经验在镇级以上推广或介绍,近五年来,至少承担2次市级以上公开课或专题讲座,并获得良好效果。

(4)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近五年内持续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并取得较好业绩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主持市级以上教育科研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排名前三);获得市级以上教育科研成果奖1项(主持)或省级以上教育科研成果奖1项(排名前三);在市级以上刊物(具有CN、ISSN刊号)公开发表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者出版学术著作1部(排名前三)以上;在教科研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获市级二等奖以上或省级三等奖以上2篇(第一作者)以上。

(5)教学业绩突出。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工作,任教班级学生的学科学习兴趣、学业成绩明显优于学校同类班级;在市级以上教育、教研或科研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业务竞赛中获得奖励。

(6)近五年内,有指导中青年教师成长的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指导和示范能力。近三年完成年度规定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2.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条件

(1)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师德高尚,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50周岁以下,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5年班主任或德育管理工作经验,取得中小学副高级以上职称,特别优秀的班主任的职称条件可放宽到中级职称。

(3)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具有鲜明的班主任工作特色,有建班育人典型经验,在班级管理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班主任或德育管理工作经验在镇级以上推广或介绍,近五年来,至少承担2次镇级以上主题班会公开课或镇级以上的班主任工作或德育管理专题讲座,并获得良好效果。

(4)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近五年内持续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并取得较好业绩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主持市级以上教育科研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排名前三);获得市级以上教育科研成果奖1项(主持)或省级以上教育科研成果奖1项(排名前三);在市级以上刊物(具有CN、ISSN刊号)公开发表论文2篇(第一作者,至少有1篇为德育论文)或者出版学术著作1部(排名前三)以上;在教科研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至少中获市级二等奖以上或省级三等奖以上2篇(第一作者,至少有1篇为德育论文)。

(5)育人成绩突出。坚持在班主任或德育工作第一线工作,所管理班级的班风、学风和学业成绩明显优于学校同类班级;在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班主任专业能力竞赛中获得奖励。

(6)近五年内,有指导中青年班主任成长的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班主任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示范能力。近三年完成年度规定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3.中小学名校(园)长工作室主持人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师德高尚,具有先进教育教学思想、办学理念,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幼儿园园长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任职资格证书,年龄55周岁以下,有5年以上教育管理工作经验,其中担任正校(园)长3年以上,取得中小学副高级以上职称(幼儿园中级以上职称),特别优秀的小学校长的职称条件可放宽到中级职称。

(3)在教育教学改革与学校管理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学校管理能力,学校管理成效显著,所在学校在实施素质教育和形成办学特色方面在市内外具有示范作用。

(4)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近五年内持续开展教育教学、教育管理研究并取得较好业绩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主持市级以上教育科研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级以上教育科研项目1项以上(排名前三);获得市级以上教育科研成果奖1项(主持)或省级以上教育科研成果奖1项(排名前三);在市级以上刊物(具有CN、ISSN刊号)公开发表论文2篇(第一作者,至少有1篇为教育管理论文)或者出版学术著作1部(排名前三)以上;在教科研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至少获市级二等奖以上或省级三等奖以上2篇(第一作者,至少有1篇为教育管理论文)。

(5)办学业绩突出。任职学校教育教学成绩显著,社会声誉高,在同类学校中有示范引领作用;任期内学生综合素养得到普遍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得到普遍提升,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成绩突出。

(6)近五年内,有指导中青年校(园)长成长的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指导和示范能力。近三年完成年度规定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四、推荐名额

1.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每镇(街、园区)各推荐幼儿园教师4人,普通中小学教师9人(小学教师4人,中学教师3人,民办学校教师1人,辅导员1人);市直属普通中小学(含市属幼儿园、市教研室、市教师进修学校、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各推荐教师3人,中职学校各推荐教师5人。推荐人选时同一学校同一学科只可推荐1人,要求注意学科均衡,重视推荐紧缺学科的优秀教师。

2.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每镇(街、园区)各推荐班主任5人,其中,中学和民办学校(含民办中职学校)至少各推荐1人;市直属学校各推荐班主任2人。

3.名校(园)长工作室主持人:每镇(街、园区)各推荐幼儿园园长3人,公办小学校长2人,公办中学校长1人,民办中小学(含民办中职学校)校长1人;市直属学校(幼儿园)各推荐校(园)长1人。

学校数达45所以上的镇街可适当增加推荐名额,其中:虎门、长安、常平、东城、厚街、寮步、大朗、万江、南城、塘厦、凤岗、石碣、清溪、大岭山等14个镇街可增加4个推荐名额,由镇街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推荐人选。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市级以上名师、名班主任和名校(园)长工作室主持人;市级以上名师、名班主任、名校(园)长和教育家培养对象;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具有特级教师称号的教师、班主任和校(园)长。

五、评选程序

1.组织推荐。各单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个人自荐和民主推荐程序,对照评选条件做好推荐工作,并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校内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时间报送。

2.组织评审。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评审,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组织考察。

3.公布结果。评审结果在东莞教育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工作室主持人名单。

六、具体要求

1.实行申报人承诺制度。申报人在提交申报材料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并承担因材料失实、缺失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客观的审查。

2.上报材料。《东莞市名师、名班主任和名校(园)长工作室主持人申报表》(见附件1,A3纸横向双面打印)一式7份和相应证明材料(见附件2)。申报人需对证明材料按规定顺序装订成册,制作封面并提供相应目录。以上所有申报材料恕不退回。

3.材料编码。各镇(街、园区)宣教文体局(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园)在申报人材料档案袋封面的左上角按照“推荐单位(3位编码)+学科(3位编码+顺序号(2位编码)”的原则统一编号,编码字号为48号,推荐单位和学科编码详见附件3。

4.接收申报材料时间和地址:2018年6月27-28日在市教师进修学校图书馆集中接收申报表和证明材料,要求以镇街和市直属学校为单位统一上报,逾期不再受理。现场须提交《东莞市名师、名班主任和名校(园)长工作室主持人申报表》《东莞市名师、名班主任和名校(园)长工作室主持人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稿。

 附件1:东莞市名师、名班主任和名校长(园长)工作室主持人申报表

附件2:申报东莞市名师、名班主任和名校(园)长工作室主持人证明材料

附件3:推荐单位和学科编码

附件4:东莞市名师、名班主任和名校(园)长工作室主持人申报信息汇总表 

 

            东莞市教育局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