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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名师工作室组建及管理办法

来源:北京市大兴区教委日期:2019/5/24 10: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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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新区名师的培养力度,造就一批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厚实的专业素养、开阔的国际视野、较强的教改研究与教育创新能力和国际交往能力的名师队伍,充分发挥我区优秀教师资源的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全区优秀教师的合作研究和专业成长,引领全区中青年骨干教师的个性化成长,推动新区教育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名师工作室类别及数量

1.区级名师工作室: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2个,学前名师工作室3个,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1个,教科研名师工作室1个,中小学中层干部工作室4个,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室1个。

2.协作区内的学科名师工作室:每个协作区中小学各建立1—2个名师工作室。根据申报情况,协调办公室根据学科分布情况进行适当统筹。

二、学科名师工作室的组建原则

学科名师工作室实行导师负责制,可聘请市区级名师作为指导专家,同时,吸纳部分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加入名师工作室,形成指导团队,与导师一起承担工作室相关工作。

总量控制:名师工作室严格按以上类别及数量确定,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每3年进行一次,在个人自荐、协作区推荐、专家评议的基础上,由区教委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确定后的名师工作室将统一授牌。

结构合理:审核各学段、学科人员的比例,严格按照指导专家2名、导师1名、指导教师2名、成员15名左右的结构,由现有特级教师、市带市骨、青年新秀等不同发展阶段的教师组成工作室。

层级管理:区级名师工作室由进修学校统一管理,协作区名师工作室由区、协作区、成员校三级管理,名师工作室考核由区进修学校统筹。

三、学科名师工作室的工作目标

1.引领青年骨干教师成长。每三年选拔300名左右的青年新秀进入工作室工作和学习,制订培养方案,使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使工作室成员在人才成长梯队中相应提升一级或成为在某一方面学有专长、术有专攻的名师。

2.引领教学改革的实践与探索。在指导专家的帮助下,改进教学工作,以导师学科专长为基础,针对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采取集中理论培训、导师个别指导、参观学习、自主研究等多种方式,工作周期内要对某一研究专题取得相应成果,撰写出一定数量的高质量论文或专著,促进学科教学的理论建设。

3.组织开展课题研究。指导工作室成员和相关学科教师开展论文撰写、研究报告撰写、教育管理案例研究、调研观摩、学术论坛、管理思想研讨,工作室运行期间,导师及工作室成员在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完成区级及以上研究课达到一定数量,完成一次高质量的成果推广展示活动。

4.辐射带动区域学科教学工作。通过工作室的课例研究、课题推动及成果展示,能对本协作区乃至全区的学科教学工作起到辐射和带动作用。

四、学科名师工作室成员选拔条件

市区指导专家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热情参与工作室活动,有较充裕的时间作保证。

2.师范类院校教授或北京市特级教师、北京市学科带头人。

导师选拔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事业心强,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功底和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坚持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在全区乃至更大范围有较高的知名度。

3.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积累一定数量、有影响的教科研成果。

4.由特级教师或现任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担任。

导师职责:

1.制定名师工作室工作计划,组织工作室活动,确定研究内容、安排活动内容。

2.每年要完成听课任务不少于20节,在协作区及更大范围内讲授4次以上研究课或示范课、观摩课、讲评课、学术讲座等。

3.每年至少撰写1篇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并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独立发表。

4.负责至少每年安排4次以上的专题学习研讨。

5.负责及时总结工作室的工作成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成果展示。

指导教师选拔条件:

1.有较强的教学业务和研究能力,在本协作区有一定影响力。

2.具有区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

指导教师职责:

协助导师做好工作室的相关工作。

培养对象选拔标准:

1.热爱教育事业,专业基础扎实,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2.现任市、区、校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单位推荐的有发展潜力的年轻教师。

五、学科名师工作室的运行机制

1. 组织机构

在区教委领导下,建立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区教委人事科、中教科、小教科、学前科、职成科、进修学校、协作区组长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协调办公室,“名师工作室”协调办公室设在区教师进修学校,办公室主任由进修学校校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各协作区轮值校长为名师工作室直接领导,协调协作区内名师工作室相关事宜,名师工作室所在学校配合轮值校长开展工作。

2.教研引领

各名师工作室在教育研究部门的指导下,发挥教研引领的作用。不具备推荐导师条件的协作区,可邀请相应学科的教研员作为导师建立协作区名师工作室,若教研员参与名师工作室工作,最多只能做一个导师或两个外聘专家。

3.经费保障

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及工作经费由区教委统筹,每年为名师工作室提供经费5万元,经费拨付到导师所在学校。经费主要用于名师工作室的图书资料购置、办公设备购置、外出指导及教研、考察、学术交流活动、聘请指导专家等的开支。

4.考核评价

名师工作室的考核主要包括日常工作、活动展示、听授课情况、教学研究成果(论文、专著等)、成员发展等五项内容。工作室的考核由名师工作室协调办公室组织进行,考核分为优秀(最高比例不超40%)、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为优秀的工作室将优先享受相应奖励政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工作室,限期三个月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名师工作室资格。

5.动态管理

各工作室的外聘专家、导师、指导教师及成员,若因工作调动、岗位调整、健康问题、参与积极性等因素,不能很好履行相应工作职责,可由本人申请或协作区提出,上报协调办公室批准,适时予以调整。

六、选拔程序

1.公布条件:区教委通过教委网公布选拔条件

2.组织选拔:个人在协作区内进行自荐并向所在学校提交申请、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向协作区组长校进行推荐、协作区组长校组织本协作区内的初审并将推荐结果报名师工作室协调办公室。

 3.初选审核:协调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议,由专家提出导师人选评议意见。

4.确定导师人选:区教委主任办公会议根据协作区推荐、专家评议意见,审定导师人选。

5.成员招募:经确定的导师人选成立相应的学科名师工作室,工作室面向相应的学科、学段进行成员招募,成员采取以上程序最终由协作区进行推荐。若本协作区人员不足,其它协作区有申请积极加入的教师,经两协作区协商,可跨协作区招募。

6.组建成功的名师工作室将正式授予“***名师工作室”称号。

七、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协调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