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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刘学彬日期:2019/5/24 13: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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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政府《关于加快人才工作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彭党发〔2017〕46号)和《彭阳县教体系统人才工作实施方案》(彭教体发〔2018〕11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推进名师工作室建设和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彭阳县“名师(校园长)工作室”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任务 

1、以名师为引领,以工作室为平台,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结合教学实际,搭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以及名师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 

2、积极实践创新素养教育,探索“互联网+教研”工作模式,培养工作室成员信息技术与学科有效融合能力。

3、以课题研究为抓手,研究解决教学、教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工作室成员研究能力。

4、创新县级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二、工作方法 

1、理论研习与实践反思相结合。把提高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建立在学习基础上,把教学实践和研究的依据建立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学习的基础上。 

2、把行动研究作为主要手段,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为主要目的。用微课的技术录制学习重难点教学过程,借助信息技术手段,通过课例研修,提高教学能力。 

3、个人自主研习与团队合作研修相结合。集体备课,集体研讨,个体展现。 

4、研究成果以示范教学、教学范例视频、实验报告、研究报告、教学反思等形式呈现。 

三、组成人员 

(一)设置标准 

工作室主持人1名,成员6名。 

(二)选聘条件 

1、工作室主持人由县教体局按照有关要求确定。 

2、工作室成员确定条件:2018年人才培养对象,近两年在教师技能竞赛、“一师一课”晒课、“五个百”等活动中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等次奖项,有市级及以上级别研究课题的培养对象优先,通过个人申报,人事股、教研室组织遴选的方式确定。

3、2018年工作室主持人为初中和高中学段,成员仅限于初、高中教师申报。(申报申请书见附件)

四、实施过程 

人才工作名师工作室的工作周期暂定为一年(2018年3月至12月),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筹建阶段 

工作时间:3月 

主要任务:1、基础环境建设。工作室建在主持人所在学校,具有网络环境独立的工作室;有计算机、打印机等信息技术设备;有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2、工作室组织建设。制定工作方案,订立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规划,明确工作任务。 

3、确定工作室成员。 

4、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将工作方案、成员信息、规章制度、工作规划、预期工作效果等相关资料,上报县教体局备案。各工作室上报材料审核、批准后,县教体局与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签订《名师工作室目标协议书》,主持人与成员签订《主持人与成员互相合作共同提高协议书》。 

第二阶段:全面运行阶段 

工作时间:4-10月 

主要任务: 

1、研习课程标准、教师专业标准、教学模式与方法、现代信息技术运用能力提升等。 

2、实验、改进教学方法,优化学科课堂教学模式运用,示范、指导、评价课堂教学活动。每个成员每学期至少上1节研讨课和1节示范课;录制1节示范课例或2个微课程视频;撰写2篇以上教学反思。 

3、开展课题研究,以工作室为单位撰写1篇教学专题研究报告,形成团队合作氛围,熟练掌握团队合作学习、研究的方法。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 

工作时间:11-12月 

主要任务:依照相关要求,对工作室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完成工作室周期内的工作任务。 

总结工作,整理、汇编研究成果。11月20日前,各工作室将研究报告、个人教学反思、录制的示范课例和微课程视频等资料(纸质版、光盘、电子版)报县教体局教研室。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工作室的人员遴选和日常管理由人事股负责,业务指导和考核验收由县教研室负责。 

2、县教体局、工作室挂牌学校负责协助工作室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工作室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为工作室开展课题研究、培训等工作提供积极支持和大力帮助。 

(二)条件保障 

1、学校为工作室提供必要的场地。

2、县教体局为工作室分别采购计算机2台,打印复印一体机1台,办公桌椅各2套,文件柜各1个。

(三)经费保障

1、县教体局按要求为每个工作室转拨业务经费3万元,用于工作室的研究、培训、购买装订资料等业务开销。 

2、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彭阳县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彭财发〔2019〕100号)的规定执行。主持人所在学校要履行经费监管工作,为工作室设立专门的分类记账科目,实行报账制,专款专用。 

3、工作室工作周期结束后,主持人所在学校要报送经费使用情况账目,由教体局进行内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