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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教育系统名校长名师工作室实施意见

来源:日期:2019/5/24 13: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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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高本区骨干校长和教师的专业素养,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专业人才,形成本区教育高端人才培养梯队,推动名校长名师队伍的可持续发展,经区教育局研究决定,设立“嘉定区教育系统名校长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双名工作室”)。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工作目标

发挥区域内名校长、名师的引领、辐射和示范作用。围绕课程领导力、执行力的提升和教学风格的形成等内容,在课程改革、课堂教学、教育管理、教师教育、队伍建设等基于学校实践的研究领域,通过团队实践研究,产出高质量成果,引领嘉定教育发展。培育一批师德高尚、教学特色鲜明、在全区乃至全市有影响力的优秀校长和教师。

二、主持人的条件和职责

(一)主持人的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教育系统内具有较高的认同度;具有鲜明的教学风格和教育艺术,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指导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项目研究任务。

2.原则上具有上海市特级校长、上海市特级教师或区学科带头人称号。

(二)主持人的职责

1.负责制定“双名工作室”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工作目标、工作规划、项目研究计划等。任期结束前完成项目研究报告。

2.确定“双名工作室”研究项目。在课程改革、课堂教学、教育管理、教师教育、队伍建设等基于学校实践的研究领域,通过团队研究,产出高质量成果,引领嘉定教育发展。

3.开展“双名工作室”成果交流。每年组织1-2次面向全区教师的成果阶段性展示或经验总结交流,以此推动项目研究的进程,带动工作室成员的成长和该领域研究水平的提高。

4.负责本工作室成员的管理,采取过程评价和结果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成员进行评定。

三、成员的条件和职责

(一)成员的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有一定的理论修养、较扎实的业务功底、较突出的教育教学业绩、较强的教育科研或教育管理能力和较好的发展潜质。身心健康,能从事正常教育教学或学校管理工作。 

2.名校长工作室成员一般在区校长研修班或进修班学员中产生。名师工作室成员在区骨干教师、区学科新星中产生。

(二)成员的职责

1.在主持人的引领下,结合“双名工作室”研究项目和个人实际,制定个人研究计划。

2.参与主持人的研究项目。在主持人的带领下,成员要负责子项目的研究,完成相应的研究任务。成员在参与“双名工作室”研究项目期间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或参与正式出版的书籍撰写(5000字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双名工作室”由区教育局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双名工作室”主持人的命名,遴选“双名工作室”成员,审核和下拨“双名工作室”经费,组织相关部门积极为“双名工作室”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提供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区优秀教师管理办公室,负责“双名工作室”日常管理工作。

(二)经费保障

为确保“双名工作室”顺利开展工作,区教育局为“双名工作室”每年提供专项经费三万元,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三)奖励措施

区教育局根据《关于嘉定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师人才奖的实施意见》(嘉教人〔2012〕24号)文件,对认真完成任务的“双名工作室”主持人发放津贴奖,并提供参加学习考察和学术研讨等活动的机会。对认真参加“双名工作室”活动,取得优秀成绩的成员,提供优先参加高层次研修、学习考察和学术研讨等活动的机会,在评选先进和选拔各级各类教育骨干中优先考虑。成员参加“双名工作室”项目研究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给予12个学分。

五、管理和考核

(一)“双名工作室”设在主持人所在单位,一般应有专用办公室或实验室,并以“领衔人姓名+工作室”命名挂牌。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主持人助理。

(二)“双名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单位要为主持人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在落实活动地点、安排活动时间和协调相关工作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双名工作室”主持人每年向领导小组作一次工作汇报,任期结束由领导小组对“双名工作室”工作进行考核,包括经费使用情况审计。考核结果等第为优秀的工作室可继续命名、授牌,考核结果等第为不合格的工作室不再命名和授牌。

(四)“双名工作室”主持人和成员任期为三年。

(五)本实施意见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区教育局《关于下发〈嘉定区教育系统名师工作室实施意见〉的通知》(嘉教人〔2011〕1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