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关于组建新一轮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的实施意见
局属各基层单位:
为了更好发挥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在培养高端人才、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我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作用,创新优秀教师发展模式,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在以往市双名工程、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积累经验的基础上,组建黄浦区新一轮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遵循“出经验,出成效,出人才”的思想,积极探索导师主导下的团队负责人制工作模式,充分发挥专家的引领作用,使工作室成为尖端人才(导师)和高端人才(学员)成长的摇篮,通过师徒教学相长达到共赢。通过工作室平台,导师要努力成为市级乃至全国有声望的高级专家,学员要努力成为在区域内有一定影响的高端人才。
二、工作职责
1、培养高端人才。探索高端人才培养的途径与方法,总结培养经验,创新培养方式,在工作实践中培养出一批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厚实的专业素养、开阔的国际视野和较强的研究指导能力,在本市、区内有一定影响的优秀教师。
2、进行教学指导。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当前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选择几所典型学校,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现状,分析原因,寻找对策,以点带面,推动全区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
3、开展教学研究。以项目为引领,对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前沿问题,教学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带有全局性的问题开展研究,在研究中发挥示范作用,解决实际问题,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成果。
4、名校长工作室工作职责由区教育党工委另行制定。
三、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的产生
1、工作室和导师的产生
结合本区实际,相应成立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艺术、计算机、科研、教心、德育、学前教育等各门学科的名师工作室和适时组建名校长工作室。原则上同一学段同一学科产生一个名师工作室。
工作室导师应具备师德高尚、技艺精湛、身心健康、乐意奉献、甘为人梯,在本市有一定的知名度,在本区本学科有广泛的认可度。导师的产生遵循个人申报、学校推荐、专家面试、教育局核准的原则。导师一般由在职特级教师担任,有名师工作室导师经历的优先选任。
2、工作室学员的产生
采取学员个人申报、单位同意,经导师遴选后,由教育局核准通过。每个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学员一般控制在10人左右。
学员基本条件:师德优良、治学严谨;对本职工作有较高的认可度;有迫切提高业务水平成为学科领军人才的愿望,在本单位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近年来在教学实践中取得良好业绩,在本区内有一定的知晓度。
具体条件:
(1)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2)有区学科带头人、区级骨干教师经历或有市、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学员经历。
(3)除名校长工作室外,名师工作室学员中,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职务的学员控制在总数的30%左右,且周课时量不少于同类专任教师课时量的一半。
学员中产生一名团队负责人。负责人除了一般学员的标准外,还应当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创新精神和协调能力。团队负责人的确定采用自荐和导师推荐相结合。
四、时间安排
2018年10月上旬,启动本轮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组建工作。
2018年12月上旬,产生各名师工作室导师名单。
2019年1月前,召开名师工作室成立大会;进行学员的选拔确定;各名师工作室完成工作计划。
2019年1月,各名师工作室进入工作状态。
本轮工作室工作时间从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任期为3年。
五、组织管理
1、区教育局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和相关部门领导等组成领导小组,人资科、组织科、财资科、教育学院等部门人员组成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政策,讨论、审议有关文件,决定重大事项,并对工作室的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
2、区教育学院负责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日常运作管理。根据教育局工作要求,提出工作室每年度的工作内容;了解与督促各工作室计划实施与目标达成情况;组织各工作室进行工作交流、经验总结、学术研讨、成果展示与推介等活动;收集和整理有关资料;执行每学期导师工作例会制度;进行经费管理和考核反馈等。同时,也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正常运作提供服务。
3、学员由所在工作室和选送学校双重管理。工作室要将学员的学习、研究与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学校;学员所在学校作为学员培养的责任主体,要关心、支持学员在工作室的工作,并充分发挥学员在本校教学指导与研究中的作用,为学员的成长创造条件。学员在工作室的表现和在学校的表现将作为对其考核同样重要的两个方面。参加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的学员完成工作任务可折算成相应的学分。
4、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一般设在导师所在单位,专设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一间,所在单位应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工作提供保障。
工作室导师根据工作职责,结合学科特点和基层学校需求,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作目标。
任期内,每个工作室的活动时间不少于200学时,一般两周活动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各工作室自行安排。
5、经费管理。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经费由区教育局按年度下拨各名师、名校长所在单位。工作室经费使用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要遵循勤俭高效、合理使用的原则,主要用于:添置书籍、办公设备;课题研究、学术研讨;专家授课、学科培训;与学科培养工作有关的观摩考察;工作性日常办公经费等。名师、名校长履职期间的工作津贴由区教育局核定发放标准,并纳入区教育局预留绩效,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负责发放。
本意见解释权归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局。
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局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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