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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来源:张艳青日期:2019/5/24 13: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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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师工作室的界定及组建目的 名师工作室,是由江苏省特级教师领衔,吸纳同一学科领域优秀中青年教师而组成的教育人才培养基地,是教师培训基地有关职能的补充与延伸。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名师工作室的界定及组建目的?常熟市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幼儿园,下同)名师工作室,由已获得江苏省特级教师称号的在职优秀教师为主领衔,吸纳本市同一学科(领域)优秀中青年教师而组成的市级教育人才培养基地,是常熟市教师培训基地有关职能的补充与延伸。?组建名师工作室,是为了建立全市中小学优秀教师间合作互动的培养人才新机制,发挥全市高水平教师的专业引领作用,使其成为培养全市优秀教师重要的发源地、优秀青年教师的集聚地和未来名教师的孵化地,提升我市教师队伍的区域竞争力。?第二条  制订本办法的目的?制订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对名师工作室的科学管理和有效支持,促进名师工作室高效运作、健康发展。?第三条 适用范围与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常熟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的领衔人及其成员。?第二章 职责任务?第四条  常熟市名师工作室的职责主要是培养苏州市学科(含学术、德育,下同)带头人、名教师、拔尖人才、领军人才及以上骨干称号的名教师,开发、生成中小学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具体职责如下:?(一)导师职能:名师工作室领衔人为其工作室成员的导师,负责制订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培训课程、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使名师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基础培养目标是名师工作室成员骨干教师称号相应提升一级,或成为在某一方面学有专长、术有专攻的公认的“知名教师”。?(二)项目实施:常熟市教育局成立常熟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管理站,全面领导和具体管理名师工作室运行。名师工作室以领衔人专长为基础,以其指导对象群体智慧为依托,对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原则上每两周至少有一天围绕这一目标开展工作,运行周期(三年)内每年有相关工作过程性资料及成果显现。?(三)成果辐射:运行周期内,名师工作室教科研成果应以论文、专著、教育教学思想研讨会、报告会、名教师论坛、公开教学、拍摄专题电视片、现场教学指导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介绍、推广。基本要求为:?1.周期内,每个名师工作室须主持一个苏州市级规划办及以上的研究课题,名师工作室的每一位成员须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2.每学期,名师工作室的每一位成员要开设常熟市级及以上(或有同类学校20名以上的教师听课)的公开课1节及以上。?3.每学期,名师工作室领衔人要开设1节常熟市及以上公开课,作常熟市级及以上教师培训讲座或组织常熟市级及以上教师论坛(报告会、研讨会)1次,听本工作室成员课不少于10节。?(四)网络管理:在常熟市教师发展中心网站开辟的名师工作室网络管理平台上,定期发布工作室培训方案及各类活动信息等。网络管理平台是名师工作室的动态工作站、资源生成站和成果辐射源,其内容、质量、点击量及显现的效果将成为评估各名师工作室绩效的指标之一。?第三章 产生运行?第五条 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及其成员的条件和产生程序?(一)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的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很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有独特的教学风格和教育艺术,教学质量高,在全市有较高知名度;具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的影响;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指导能力,热心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有培养、指导教师的能力。?2.全市中小学、教研科研机构中已获得“江苏省中小学特级教师”称号的在职优秀教师及在教育教学、教科研、产学研某一领域公认的具有苏州市学科带头人、名教师、拔尖人才、领军人才等骨干称号的在职优秀教师,优先考虑省特级教师称号获得者。?如果某些学科学段暂缺领衔人,可以根据学习领域、专业相通或中小学打通的原则,由相应领衔人兼顾领衔。?如领衔人选择的培养对象少于10人,则不设名师工作室;除语数英学科和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外,各学科同学段原则上不多设名师工作室;经相应产生程序,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批准,个别工作室可设置领衔人助理(条件参照领衔人)。?(二)名师工作室成员的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教学功底厚实,有较成熟的教育思想,事业心强,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已经崭露头角,在本单位的常熟市级以上科研课题中担任主要成员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2.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苏州市学科带头人、名教师、拔尖人才、领军人才。?3.单位推荐的有发展潜力的40周岁以下的常熟市学科(含学术、德育、教育技术应用,下同)带头人、名教师、高级双师型教师及常熟市学科教学(含教科研、德育、教育技术应用,下同)能手、中级双师型教师。?工作室成员须符合以上第1点条件且符合第2点或第3点条件。?(三)名师工作室新评聘领衔人及领衔人助理的产生程序?常熟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及助理原则上每三年评聘一次。满届工作室领衔人是否续聘由考核及情况变化而定,有意续聘者经申请、审核批准、公布后按程序确定成员。新评聘领衔人及助理的产生程序为:个人申报——面试答辩——组织审核——公布结果。?1.候选领衔人及助理申报?有关单位和学校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开展候选领衔人及助理的申报工作。由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常熟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申报表》(一式四份,见附件三),并附《“        ”名师工作室工作方案》(一式四份,见附件四),将上述材料交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审核。?2.面试答辩?候选领衔人及助理对名师工作室领衔人角色的认识,对自身专业发展规划,培养本学科(领域)后备名特教师的思路、目标、工作措施等方面进行面试答辩。?3.组织审核?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依据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以及教师队伍建设发展目标和面试答辩情况,在综合考虑学段、学科等因素进行审议,确定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及助理名单。?4.公布领衔人及助理?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管理站将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及助理的相关资料、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名师工作室招聘启示等内容在常熟市教师发展中心网站公布。领衔人所在单位(学校)负责为名师工作室提供专用办公室,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负责为名师工作室挂牌。?(四)名师工作室成员的产生程序?名师工作室成员的产生:一是在名师工作室成立之时招聘产生;二是淘汰性补充,即在名师工作室运行过程中,因部分成员未通过过程性考核导致该名师工作室成员缺额而补充进入。成员的产生程序为:个人报名——学校审核——领衔人考核——签订协议。?1.报名:报名对象填写《常熟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一式五份,见附件五),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自主选择相关名师工作室,向其领衔人报名申请。?2. 领衔人考核: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组织面试,主要考察报名者的品德修养、专业能力和教育素养,在关注梯队建设的基础上,筛选确定工作室成员不少于10名,并将“申报表”报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管理站审核备案。?3.签订协议:名师工作室与教育主管部门签订《名师工作室项目研究和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协议书》(一式二份,见附件六),在完成研究项目、培养中青年教师、质量评估、各项保障等方面规定双方职责和权利。?领衔人与名师工作室每个成员签订《名师工作室成员互相合作、共同提高协议书》(一式三份,见附件七),在完成名师工作室研究项目和个人专业化成长方面制订周期发展目标,规定双方职责、权利及评价办法。?第六条  名师工作室的运行方式?(一)常熟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原则上以三年为一个工作运行周期,周期内依据经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管理站审核通过的“名师工作室工作方案”、“名师工作室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室领衔人、工作室成员、教育主管部门三方签订的《常熟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项目研究和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协议书》、《常熟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成员互相合作、共同提高协议书》进行运作,完成相关职责。?(二)《名师工作室质量管理手册》的运用?各名师工作室建立“质量管理个人信息表”和“质量管理手册”(见附件九、十),个人信息表和手册以《常熟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项目研究和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协议书》、《常熟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成员互相合作、共同提高协议书》中所规定的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及其成员必须履行的职责及标准为框架设计。作为评估的主要方式之一,各领衔人要以活页和电子管理方式,将名师工作室运行的过程性资料及相关成果,不断充实进个人信息表和手册,并在名师工作室网络管理平台上及时反映。?第四章  经费管理?第七条  经费总额: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核拨名师工作室经费。经费由业务运行经费、奖励经费及领衔人工作补贴三部分组成。?(一)每个名师工作室每年的业务运行经费3万元(含结转),由教师发展中心核拨到领衔人所在单位(学校)专户。?(二)奖励经费视项目价值、投入与产出的影响程度核拨。原则上名师工作室运行期间每培养一名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或省特级教师奖励领衔人1万元、每培养一名苏州市名教师(拔尖人才、领军人才)奖励领衔人0.5万元,一届成员重复获评以高计奖给领衔人。?(三)领衔人和组织确认的领衔人助理工作补贴分别为每年1万元、0.6万元,经年度考核合格,由教师发展中心核拨。?第八条  经费用途:业务运行经费必须用于名师工作室的各项业务活动,如名师工作室添置书籍,研究性办公经费,课题研究、专题研究经费,聘请专家的授课费,与培养工作有关的培训学习及必要的相关费用等。?第九条 经费使用:?(一)名师工作室业务运行经费由名师工作室管理站负责根据各名师工作室运行情况并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每年一次核拨到各名师工作室领衔人所在单位(学校)专户,单独列支,专款专用。领衔人的奖励经费由名师工作室管理站在工作室满届时审核培养情况,制奖励发放单,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由教师发展中心会计室发放给领衔人。领衔人的工作补贴领取办法为:按每年,由名师工作室管理站制领衔人工作补贴领取(发放)单,教师发展中心会计室发放。名师工作室内部平时的业务经费报销由领衔人签字,并指定专人做好帐册。?(二)名师工作室领衔人每年向名师工作室管理站上报工作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和说明,并附相关票据原件、帐册。?(三)各名师工作室要严肃财务制度,严格按规定的经费用途有计划支出,经费总量不得突破。常熟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管理站要严格财务和财产管理,定期进行收支核算统计。名师工作室一个工作运行周期结束后要报送经费使用结果清单,由教师发展中心会计室进行审计。?第五章  有关活动管理?第十条  名师工作室成员上的研究课,如满足以下条件,则职称评审时可作为常熟市级公开课:1.报名师工作室管理站备案的;2.有外校不少于20名同学科(领域)的教师听课的;3.研究课的材料齐全。?第十一条  名师工作室成员作的专题讲座,有外校不少于40名同学科(领域)的教师听讲,可作为市级专题讲座,在职称评审时可以替代指导青年教师的材料。?第十二条  省特级教师候选人和苏州市名教师(拔尖人才、领军人才)候选人的推荐,在对应的名师工作室成员或本市组织的特级教师后备班、苏州市级骨干教师后备班中产生。?第六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十三条  名师工作室的领导机构为“常熟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管理站(见附件一)。办公室设常熟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名师工作室的成立、运行、考核、保障等管理工作;管理站设常熟市教师发展中心,具体负责名师工作室运行情况的评估考核等业务工作。?第十四条  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及其成员所在的学校对名师工作室活动的正常开展负有协管和督促的职责,为名师工作室的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关注名师工作室成员在教育教学教科研能力等方面的提升情况。?第十五条  常熟市教育局教研室对名师工作室负有引领、扶持的职责。要关注和大力支持工作室的活动情况,充分给予领衔人及其成员展示研究成果的机会,促其不断进步。?第七章  考核评估?第十六条  评估依据?以《常熟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项目研究和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协议书》、《常熟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成员互相合作、共同提高协议书》中所规定内容为评估依据,结合名师工作室质量管理个人信息表和质量管理手册记录及佐证材料进行评估考核(具体评估要求见附件六、七、九、十)。?第十七条  评估形式?(一)阶段性评估:在工作室运行期内每年考核一次,主要方式为依据全年目标任务及工作过程作总结、自评、汇报。领衔人对不能完成任务,达不到要求的名师工作室成员,劝其离室,并补充新成员,及时完成相关手续并报备。?(二)周期性评估:在名师工作室的一个工作周期末进行终结性评估,采用自评、交叉互评、专家组评估等。?第十八条 评估方式: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网络、纸质)、调查访谈、成果检验。?第十九条  在阶段性和终结性评估中,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管理站对名师工作室优质的成果予以推广,对成绩突出的名师工作室及其领衔人给予表彰,受到表彰的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在下一轮申请时予以优先考虑。对运行不力、成果不显著的名师工作室及其领衔人,酌情处理。?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常熟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附件:?一、常熟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二、申报程序?三、常熟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申报表?四、常熟市“        ”名师工作室方案?五、常熟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六、常熟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项目研究和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协议书?七、常熟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成员互相合作、共同提高协议书?八、常熟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申报者提交材料目录?九、常熟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质量管理个人信息表(领衔人、成员)?十、常熟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质量管理手册(目录、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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