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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中小学名师(学科)工作室建设方案

来源:张艳青日期:2019/5/24 13: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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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名师作用、放大骨干效应、提升科研水平、引领教师专业成长、促进教育质量提升,我局决定组建高邮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总室,下设9个名师工作室和10个学科工作室。

一、组织机构

1.中小学名师工作总室。总室总领衔教师陈国兵,全市所有在职江苏省、扬州市特级教师均为总室成员,汤有兆为总室办公室主任。市名师工作总室为全市名师工作室或学科工作室的业务管理机构,接受扬州市名师工作总室的指导与协调、管理与考核,负责各工作室的科研引领、业务指导、工作协调、管理考核等工作。

2.名师工作室9个。

钱士宽工作室:领衔教师钱士宽(江苏省高中语文特级教师)

工作室主任王士俊(高邮市教育局高中语文教研员)

潘梅耘工作室:领衔教师潘梅耘(江苏省高中数学特级教师)

工作室顾问黄桂君(江苏省高中数学特级教师、江苏省人民教

育家培养对象)

工作室主任吴安宝(高邮市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高中数学教

研员)

郭如松工作室:领衔教师郭如松(江苏省高中物理特级教师)

工作室主任朱林根(高邮市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高中物理教

研员)

钟志健工作室:领衔教师钟志健(江苏省高中化学特级教师)

工作室主任高翔(高邮市教育局高中化学教研员)

陈国兵工作室:领衔教师陈国兵(江苏省高中历史特级教师)

指导教师谢宏升(扬州市高中历史特级教师)

指导教师郭仁贵(扬州市高中历史特级教师)

工作室主任费辉耀(高邮市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高中历史教

研员)

陈兆淼工作室:领衔教师陈兆淼(江苏省高中政治特级教师)

工作室主任聂盛兰(高邮市教育局高中政治教研员)

徐德兰工作室:领衔教师徐德兰(江苏省小学语文特级教师)

工作室顾问徐晓思(江苏省小学语文特级教师)

工作室主任王小明(高邮市教育局小学语文教研员)

指导教师邵龙霞(扬州市小学语文特级教师)

指导教师郑春(扬州市小学语文特级教师)

朱 宇工作室:领衔教师朱宇(江苏省小学数学特级教师)

工作室主任蒋琴(高邮市教育局小学数学教研员)

徐宏臻工作室:领衔教师徐宏臻(江苏省小学数学特级教师)

工作室主任蒋琴(高邮市教育局小学数学教研员)

3.学科工作室10个。

初中语文工作室:领衔教师臧芳(扬州市初中语文特级教师)

工作室主任李光荣(高邮市教育局初中语文教研员)

初中化学工作室:领衔教师钱海如(扬州市初中化学特级教师)

工作室主任薛恩祈(高邮市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

学前教育工作室: 领衔教师柏正兰(扬州市学前教育特级教师)

工作室主任(由领衔教师兼任或聘任)

高中英语工作室:工作室主任顾庆国(高邮市教育局高中英语教研员)

高中地理工作室:工作室主任全恩朝(高邮市教育局高中地理兼职教研员) 高中生物工作室:工作室主任孙晓斌(高邮市教育局高中生物兼职教研员)

初中数学工作室:工作室主任张爱平(高邮市教育局初中数学教研员)

初中英语工作室:工作室主任黄国庆(高邮市教育局初中英语教研员)

初中物理工作室:工作室主任朱林根(高邮市教育局物理教研员)

小学英语工作室:工作室主任曾科峰(高邮市教育局小学英语教研员)

指导教师乔继华(扬州市小学英语学科带头人)

各名师(学科)工作室除领衔教师外,每室聘指导教师2—3名,工作教师10—15名。指导教师原则上由高邮市学科带头人以上骨干教师担任,工作教师原则上由高邮市教坛新秀以上骨干教师担任。

二、目标任务

1.培养名师:根据本工作室组成情况制订名师培养计划,明确培养对象和任务,落实跟踪培养措施。

2.课题研究:组织引领申报省、市级教育科学规划和教研系列立项课题,积极开展“个人课题”与“微型课题”研究。围绕有效教学、课堂质量提升等方面实践研究,着力解决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论文写作指导,围绕课题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科研论文。

3.示范辐射:主动搭建各学科名师研究课、示范课交流展示平台,精心组织各类教育教学研讨活动。加强教学个案的反思和总结,探索增强教学有效性的新路径,在实践中提高工作室成员及其广大教师的能力和水平。

4.资源建设:推进工作室网站建设,并明确专人维护更新,不断丰富教育教学资源。主要内容应包括工作室新闻、工作计划、名师培养方案、课题研究情况、名师讲堂、理论探讨、教案交流、试卷交流、读书体会等。

三、主要工作

1.各工作室必须完成的工作

(1)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及名师培养方案: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年度工作目标、重点和主要活动及形式、时间安排等内容。年度工作计划报市局人事科、名师工作总室各一份。名师培养方案,应明确培养对象、培养方式及培训考核等,包括分阶段(年度)培养目标。

(2)参加工作室例会:由总室牵头各工作室领衔教师、部分指导教师参加,两个月一次,交流工作室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3)举办名师培训辅导讲座:以理念提升、有效教学、科研论文写作、中高考研究等为主题,各工作室每年至少组织2次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经验交流等(可聘请外地专家,亦可由本地专家或工作室领衔教师、指导教师主讲)。

(4)举办主题论坛或沙龙研讨活动:主要围绕工作室承担的课题展开研讨,每年不少于2次。

(5)组织教学研讨、示范教学展示及送培送课到校活动:各工作室每年至少组织4次教学研讨、展示活动,市及以上范围至少2次。工作室成员要主动与学校联系,根据学校需求,落实送培送课任务。指导教师、工作教师每学期均要进行1—2次示范教学展示活动,一般应在市及以上范围。

(6)组织论文(教案)评比:可和教研室、教科室等部门联合进行论文评比,论文方

向主要围绕工作室承担的课题。积极向各报刊杂志推荐优秀论文。

(7)丰富教育教学资源:各工作室每次活动后应及时宣传报道,收集活动文字、图片资料并装订成册。每周至少进行一次网页内容更新,一般情况下,更新内容总篇数不得少于5篇。每月向总室编印的《高邮名师工作简报》提供1一2篇稿件,稿件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室活动新闻、名师培养成绩、课题研究成果、理论探讨、读书体会等。

(8)对工作室成员考核:各工作室根据工作职责和任务制定考评办法、细则,按年度对成员进行量化考核奖励。

2.各工作室自主安排的活动

(I)组织跨工作室联合活动:两个以上工作室联合举行较大型的活动,活动内容可由领衔教师协商确定,每年可举行1一2次。

(2)组织大型会议:各学科工作室可结合专题会议举行活动,也可申请将省、扬州市教学教研活动安排在高邮举行,工作室和教研室也可以联合举办活动。

(3)组织外出学习:各工作室根据实际需要安排1人或多人外出学习。外出学习要明确内容,制订预案并报名师工作总室备案,学习结束组织专题交流。请进来与走出去活动相结合,主动邀请市外知名专家来邮指导。

(4)组织读书报告会或读书心得交流活动:各工作室根据工作室成员读书情况自主安排。

3.工作室成员必须完成的个人工作

工作室成员除了参加集体活动外,还必须完成下列工作:

(1)参加校内个人公开教学展示活动:领衔教师、指导教师、工作教师除在市及以上范围进行示范教学展示活动外,还需要参加校内个人公开教学展示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节。

(2)参加学校听课评课活动:工作室所有成员每年均应参加学校听课评课活动,领衔教师听课评课不少于10节;指导教师听课评课不少于15节;工作教师听课评课不少于20节。工作室成员每年至少向工作室提供2篇高质量的评课记录交流研讨。

(3)撰写论文:各学科工作室成员每年均需要发表论文(或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1—2篇。领衔教师应发表高质量论文论著,平均每年至少1篇发表在省级以上刊物。指导教师3年内至少2篇发表在省级以上刊物。工作教师3年内至少1篇发表在省级以上刊物。

(4)进行教学反思:各学科工作室成员应对自己的教学进行反思,每年至少向工作室提供2篇高质量的教学反思记录。

(5)自我读书提升:各学科工作室成员应认真阅读教育教学理论专著,提高自己的专业和人文素养,每学期至少阅读1本专著,撰写1篇读书体会。

(6)为网站提供稿件:工作室成员每月需向网站提供1篇以上稿件,稿件包括课题研究成果、名师讲堂讲稿、理论探讨文章、教材研究文章、教法研究文章、教学实录、教学个案分析、原创教案、原创学案、原创试卷、读书体会、名著介绍、教学反思(含部分教学实录)等。稿件由各工作室业务主管鉴定后交网络主管发布。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1)领导小组。名师(学科)工作室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市教育局成立名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名师工作总室办公室,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附后。

(2)各工作室办公地点设在领衔名师或工作室主任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提供办公场地、办公设施和相关服务。

(3)领衔名师及工作室成员所在单位,要为工作室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在工作时间、科研经费、科研条件等方面给予配合和支持。

2.经费保障

(1)市教育局每年拨给每个名师(学科)工作室3万元工作和活动经费。

(2)名师(学科)工作室经费实行专户管理。工作室经费使用权归领衔名师,实行先预算后支出再报销的管理机制。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日常办公、课题研究、专项活动等,也可支付聘请专家授课费及其外出学习等相关费用。

3.相关待遇

(1)工作室成员的工作量计入所在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量;工作室组织的相关活动在教职工培训管理系统里立项,计算学时。

(2)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等方面对工作室成员予以倾斜。

(3)工作室成员至少每两年到外地学习交流一次。

(4)经考核评定为年度优秀的工作室,给予领衔教师奖励;领衔教师推荐的优秀成员,经教育局审核,列为市级以上表彰候选人。

4.考核评价

(1)各工作室的考核工作由市名师工作总室组织实施。

(2)各工作室的考核工作分过程性考核、年度考核和终结考核三类。过程性考核不定期进行,主要依据各工作室提供给《高邮名师工作简报》的稿件和学科网页进行考核;工作室年度考核主要依据各工作室必须完成的工作和自主安排的活动进行考核,工作室各成员在市级骨干教师业务考核中均应达合格以上,且优良率达60%;终结考核为工作室工作周期结束进行的全面考核。

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不拨发工作经费,并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被评为不合格的,取消名师(学科)工作室资格。工作室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

工作室工作周期为3年。期满实行终结性评价,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每个工作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工作室进行新一轮的申报工作。

名师工作室的名师任期内若调离本市,或在任职范围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受到法纪处分,或不能履行工作职责,则自动取消工作室资格。

(3)工作室成员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内容主要为个人成长情况、参加工作室集体活动情况、完成规定的个人工作情况等。领衔教师、指导教师、工作教师考核时均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个人考核不合格:

①本年度工作室集体活动缺席次数超过总活动次数的三分之一;

②本年度未在市及以上范围进行过专题讲座或示范教学;

③本年度听课评课未达规定节数的五分之四;

④本年度未有任何论文或教学设计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

⑤本年度没有提交教学反思文章;

⑥本年度没有提交阅读教育教学专著体会心得;

⑦本年度没有向工作室提供稿件。

年度个人考核优秀者,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晋升职称或推荐评选高一层次骨干教师。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将丧失参与下一年度工作室活动权利,补充新成员由领衔教师决定。

五、步骤安排

1.2014年11月20日,召开特级教师座谈会、工作室主任会,印发本《方案》。

2.2014年11月21——12月10日,组织报名,各工作室“双向选择”确定成员,发文公布。

3. 2014年12月底前,各工作室及其成员完成制定2015年工作室计划及个人计划。

4. 2015年元月,各工作室组织开展第一次活动。

附件:高邮市中小学名师(学科)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名单

高邮市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

高邮市中小学名师(学科)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名单

组 长 陆鹏海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陈生桃 市教育局副局长

吴海梅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 段国保 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徐益东 市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徐 忠 市教育局电教中心主任

夏本红 市教育局教科室主任

王小平 市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刘德智 市教育局人事科副科长

汤友兆 市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

柏永志 市教育局电教中心副股级科员

下设名师(学科)工作总室办公室,主任:汤友兆(兼),信息管理员:陈浩,办公地点:市教育局,电子邮箱:jsgych@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