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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通市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

来源:张艳青日期:2019/5/24 13: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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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南通滨海园区社会管理局、各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职业教育名家、教学名师、学科专业带头人以及校企合作、产教结合的优秀教师团队,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2〕149号)精神,现就我市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促进学校内涵发展。通过建设和发展名师工作室,推进名师引领,立足实践反思,加强团队合作,加快优秀教师的发展,积极探索科学高效的优秀人才成长机制,进而培养出一批有鲜明的教育思想和教学风格的职业学校专业领军人物和优秀骨干教师队伍,形成以名教师为核心的高层次骨干教师团队和专家型的教师研究、服务群体,促进产学研用的紧密结合,带动我市职业学校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建设目标

  名师工作室,是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有着共同研究方向和合作愿景的教师合作共同体,是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培训、教科研基地和产学研的结合体。通过建设,使50%以上的专业建有名师工作室,努力实现“四个一”的目标。

  1.培养一批名师。通过建设名师工作室,倡导名师教学,努力造就一批全省乃至全国职业教育名家、教学名师、学科专业带头人,扩大南通职教的影响力,打造南通职业教育品牌。

  2.带出一支团队。让有培养潜力的教师进入名师工作室学习和研究,加大培养力度,努力促使其向更高层次发展,培养一批名师后备梯队人选,力求在一定工作周期内使培养对象在课堂教学上出精品,课题研究上出成果,管理岗位上出经验,引领职业教育专业教学的发展。

  3.形成一张网络。以名师工作室为基础,通过吸收外校成员、建立名师共同体、成立名师工作室联盟或名师工作室联席会议等形式,充分发挥名师在课堂教学、课改实验、课题研究、师资培养等方面的示范、指导、引领、辐射作用,使名师工作室成为优秀教师培养的发源地、优秀青年教师的集聚地和未来名师的孵化地。

  4.产生一批成果。名师工作室要以一批科研成果或社会服务效益来形成自己的特色。以专利、教学设计、作品、课件、论文、课题、学术专著、教材等多种成果形式,破解教学实践中的难题,体现服务南通经济转型升级的效果,形成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三、组织机构

  1.名师工作室由学校设立,学校依照专业水平高、师资力量强、教学质量好,设备条件佳、支持力度大的总体要求,按优势专业确定。

  2.名师工作室实行主持人制和特聘导师制,由主持人负责工作,可聘请省内外同行专家担任兼职特聘导师,一般由6-8名骨干教师(成员)组成。

  3.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学校在职在岗的特级教师、省级领军人物培养对象、名师名校长培养人选、省级技能大赛(信息化大赛、创新大赛等)二等奖以上(国家级三等奖以上)获奖教师、市级以上优秀“双师型”教师、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等。

  4.名师工作室设立的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平米,拥有办公室、办公设备、高端的教学实验设备,建立名师微博或专题网站(网页),能运用现代化的传媒手段进行专业交流,及时反映建设成果。

  5.名师工作室必须围绕建设目标制定工作方案,包括工作目标、专业发展、研究项目、课题规划、攻关计划、品牌达成及时间安排等,并认真实施。

  6.名师工作室名称包括“名师工作室层级(单位)、主持人姓名(特色名称)和专业”等内容。如市级名师工作室的名称为:南通市—— xxx(主持人姓名)——xxx(大师、教授等特色名称)——xxxx(专业)工作室。

  7.名师工作室实行严格的标准化建设,其建设标准由各学校、各县(市、区)根据实际制定,市级标准另行发布。

  8.市级名师工作室由学校申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初评,市教育局组织专家集中评审,评审通过由市教育局统一命名,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我局职社教处负责协调管理和指导全市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明确专门机构,负责本地区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各职业学校要落实专人,具体承办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

  2.制度保障。各职业学校要建立名师工作室建设制度、名师培养制度和有关考核制度,对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对其主持人和成员的表现及成果进行考核鉴定,结果作为个人履职晋升、评定职称、推荐优秀的参考依据。要形成优胜劣汰机制,促进名师工作室建设健康、持续发展。

  3.经费保障。各职业学校可设置名师工作室建设专项经费,列入当年师资培训经费预算。名师工作室经费主要用于名师工作室的业务活动,如资料及设备等的添置、课题的研究、论文及教材发表或出版、专家的讲座和授课费用、相关的观摩考察费、聘请的兼职特聘专家费用等。各县(市、区)教育局可安排一定的经费对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实施扶持和奖励。

 

  南通市教育局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