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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苏州市第三轮名师发展共同体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张艳青日期:2019/5/24 13: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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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教育局(文化教育委员会),各直属学校(单位),各名师发展共同体:

为推进人才强教战略,加快构筑苏州教育人才高地,根据《关于推进新一轮苏州市名师发展共同体建设的意见》(苏教办〔2013〕81号)及第二轮名师发展共同体工作情况,现就推进第三轮苏州市名师发展共同体(2017.11~2020.11)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促进名师专业发展,加速推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着力构筑苏州教育人才新高地,以一流人才支撑一流教育,以一流教师培育一流人才。

二、目标任务

1.发展名师。名师发展首先是名师自身的提升和发展;名师发展共同体是名师自身发展的重要平台。名师发展共同体要围绕苏州市新一轮“姑苏教育人才”培养目标(5年内培养10名教育名家、100名教育领军人才、500名青年拔尖人才),科学规划名师队伍专业发展方向和发展路径,引领和助推名师自我成长与高位发展,整体提升苏州名师品牌影响力。

2.培养骨干。培养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是名师发展共同体的重要工作。要充分发挥名师发展共同体在梯队建设、培养骨干方面的“辐射”和“裂变”作用,采用多种形式,着力打造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群体。

3.开发资源。充分利用名师发展共同体优质教学资源,积极服务苏州线上教育中心工作;积极参与苏州教师培训工作。总结名师经验,形成培训课程,为满足苏州线上教育中心课程需求以及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积累和提供优质资源。

4.服务基层。结合共同体活动,面向教育教学一线,有计划开展服务基层工作。采用 “一对一”、“多对一”等形式,为薄弱学校(学科)提供优质、有效的帮扶工作。

三、基本工作项目

1.集中研修。名师自身发展需要持续学习。共同体每年至少举行2次集体研修活动,该活动由共同体领衔人全面负责,提前谋划,务求实效。每次活动方案,要提前2周报告市教师发展中心备案,并由市教师发展中心统一下发活动通知。同时倡导同学科、相关学科或同学段开展联组集中活动,丰富活动形式,提升活动内涵。鼓励名师开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指导共同体成员制定三年发展规划,并指导落实。市教师发展中心定期举行共同体主持人例会、共同体工作年会,交流各共同体工作情况。

2.名师工作室。建立名师工作室,充分发挥名师“辐射”效应。由国家教学名师、苏州市教育名家、教育领军人才等领衔,建立苏州市名师工作室;由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等领衔,建立市(区)或学校名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成员参加名师发展共同体集中研修活动。共同体主持人负责指导本共同体名师工作室开展工作,并且定期检查、交流名师工作室活动情况。

3.资源建设。深入开发名师资源。积极配合“苏州线上教育中心”工作要求,以培训、教学以及学生学习需求为任务导向,积极发挥名师教学资源建设,加强开发微课程、教学课件、教案学案等优质教学资源。该项目由各共同体组织协调分工,根据名师特长特点,组织名师申报,逐步形成本学科培训资源的体系和特色。

4.送培到校。根据需求,各共同体建立相对稳定的送培基地学校(或以市(区)为单位的薄弱学科),开展有针对性的学科帮扶活动。帮扶工作由市(区)教育局提出申报,由市教师发展中心统筹协调,将送培任务安排到相关共同体。

5.学术“引智”。克服名师发展“高原现象”,各共同体要借力高校等外部资源,精心选择高校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学术指导,获得必要的有针对性的理论支撑和学术引领,努力提升名师团队的科研实力和影响力。外请专家可固定亦可轮换。

6.网络研修。苏州市教师发展中心统一建立教师发展网络社区。各共同体根据学科特点,通过即时通讯、社交网站与网络学习模式,建设包括自主学习、专家指导、同行交流、资源共享、成长记录等主要功能的教师网络研修社区。

7.自主项目。鼓励各共同体根据实际情况,创造性开展活动,制订各具特色的项目方案。

四、保障措施

1.严格考勤。凡苏州市在职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苏州市名教师(名校长)、青年拔尖人才即为共同体成员,均应参加名师发展共同体活动。参加活动可按规定计算学分。因故不能参加活动,应及时向所在共同体主持人请假。连续2次无故不参加活动者,即视为自动退出;发文时不再将其列入名师发展共同体成员名单,并将情况通报所在县(区)教育局。

2.经费保障。苏州市教师发展中心为共同体活动提供经费保障。共同体每年活动经费为3万元。每次活动结束后,按财务规定在苏州市教师发展中心报销相关费用。

3.设立学术秘书。由共同体主持人提名,协助主持人做好本共同体管理工作。学术秘书主要负责共同体活动相关资料搜集和后勤保障服务。

4.设立著作奖。完善名师发展共同体著作奖励办法,鼓励名师著书立说。继续开展名师发展共同体著作评奖,对优秀著作给予一定奖励。

 

 

 

                                苏州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