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中小学名优班主任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为促进我市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促进全市中小学班主任专业素质提高,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建立一批中小学名优班主任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以发挥我市名优班主任的引领示范作用,培育我市中小学名优班主任品牌。
二、功能定位
工作室是以名优班主任名字命名的、吸引骨干班主任加入而组建的班主任成长基地,集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研究与队伍培训功能于一体。工作室由市教育局批准和授牌,实行市、县(市、区)、校三级共建,按照属地管理、服务地方的原则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学校进行管理,建设周期为三学年。
三、申报条件
申报工作室的班主任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现任班主任,且班主任任职累计年限10年以上;
2.曾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或被评选为市级及以上德育学科带头人和特级教师;
3.近五年来,主持市级及以上德育课题,或至少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德育研究论文两篇;
4.近五年来,在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德育公开课或德育讲座。
四、审批程序
1.学校动员班主任自愿申报,并填写相关材料;
2.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初评推荐,被推荐的班主任材料必须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3. 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班主任进行复评,并确定授予证书和牌匾;
4.工作室在全市范围内评审确定,参照各地教育发展和班主任队伍建设情况,以学段统筹安排申报名额。
五、人员组成
工作室由三部分人组成:一是命名班主任,主持工作室的全面工作;二是工作室成员,由同地区骨干班主任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三是工作室学员,由当地或学校重点培养的班主任组成,每期20人。
六、职责任务
1.承担市级骨干班主任培训与指导工作,并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参与当地班主任培训工作,力争成为骨干班主任摇篮。
2.指导学员制定班主任专业成长计划,并通过工作研讨、集体备课、公开课观摩、课题研究等形式,引导帮助学员提升专业水平。
3.开展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课题研究,在三年建设周期内至少完成一个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有较高质量的研究报告、专业论文或专业著作。
4.发挥名优班主任的示范和辐射作用,通过定期的德育示范课、专题讲座、经验交流、工作论坛等形式,促进当地班主任队伍的专业成长。
七、考核办法
工作室考核分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两种形式。过程性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将作为终结性考核重要依据;终结性考核在建设周期(三学年)结束时进行。
考核合格将继续保有命名,不合格将取消命名。
八、管理保障
1.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工作室的管理考核和业务指导;所在学校协助进行工作室日常管理,并指派一名副校长分管工作室工作。
2.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工作室的活动经费,工作室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和工作计划进行开支;所在学校负责工作室的场所设备等的运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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