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中国名师工作室网

学段 总站
首页>政策

徐州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来源:张艳青日期:2019/5/24 13:40:21
分享到:


为发挥名优教师的示范、辐射、引领作用,推进徐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培养的质量和效益,打造中小学名教师品牌,徐州市教育局决定开展“徐州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名师工作室”)建设。现对名师工作室的建立和管理提出如下办法。

第一条 名师工作室由挂牌名师和学科骨干教师共同组成,集教学、教科研、培训于一体。名师工作室由徐州市教育局批准和授牌,实行徐州市、县(市)区、校三级共建,按照属地管理、服务地方的原则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学校进行管理。

第二条名师工作室的申报条件

“名师”应是教书育人的模范、教学和科研的能手,在所任教学科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是当地公认的学科带头人,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表彰,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过特级教师称号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2.获得过徐州市及以上名优教师称号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3.具有正高级职称。

第三条 名师工作室的分布、申报和审批程序

1.名师工作室在徐州市范围内评选,参照各地教育发展和名教师队伍建设的情况,以学段、学科统筹安排申报名额,兼顾学校、覆盖全市。

2.名师工作室每2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40个,工作周期为4年。

3.申报和审批的程序:由具备条件的学校组织教师自愿申报,并按要求填写相关材料,经所在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初评;徐州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地及直属学校推荐的名师工作室进行评审,最后确定名师工作室并授予证书和牌匾。

第四条 名师工作室的人员组成

名师工作室由三部分人员组成,一是挂牌名师,主持工作室的全面工作,是工作室的责任人;二是工作室成员,由任教科目相同的骨干教师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1人应来自名师任职学校,兼任名师助理),协助名师开展工作;三是学员,接受培训的各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和青年教师,每期5-10人。

第五条 名师工作室的主要职责

1.建立工作机制。工作室要制定发展目标、工作方案及成员考核细则等,做到每月有活动,每季度有小结,每学期有成果。鼓励建设工作室网站,及时更新动态、展示成果。

2.加强师德建设。挂牌名师要在师德方面率先垂范,通过言传身教帮助成员提升学识水平和师德修养,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

3.引领学科建设发展。围绕学科建设主题,制定学科发展规划,形成可借鉴、可传承,具有我市特色的学科建设成果。

4.开展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主题研讨或专题学术报告活动,每周期内,至少主持1项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并取得成果,主持人及成员至少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同时根据当地教育教学情况开展课题研究,为当地教学改革提供教科研服务。

5.发挥名师教学示范和辐射作用。承担徐州市级骨干教师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并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参与本地区教师培训和校本培训工作,通过组织学员上示范课、专题讲座、教学研讨等形式,促进当地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将名师工作室打造为骨干教师集聚地、名师名家孵化地及青年教师成长基地。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市、县范围的教学与研究成果推广与送教活动。

6.负责指导学员制订专业发展计划。通过集体备课、双向听课、说课评课、案例分析、课例开发、课题研究和巡回讲座等形式,引导学员专业提升,平均每月至少开展2次活动。

7.提供对口帮扶。工作室应对口帮扶一所乡村学校,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送教活动,助力乡村教师成长,提高乡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对接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8.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积极为学校和本区域教育教学改革建言献策。

第六条 名师工作室的指导与管理

1.名师工作室实行市、县(市)区、校三级共建,市教育局成立名师工作室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名师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市教育局师资处负责将名师工作室建设纳入各级教师培训规划,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市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学科建设及业务管理工作。

2.名师工作室所在学校协助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工作室进行日常管理,学校要指派一名副校长专门分管名师工作室。

3.徐州市教育局定期组织挂牌名师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挂牌名师的专业水平,组织专家为名师工作室提供业务指导并进行业务检查、评估。

第七条 名师工作室的保障措施

1.工作条件保障。名师工作室要有专门的工作场所,并具备基本的办公条件,配置一定数量的专业书籍资料。有条件的要配备信息化设备和系统。

2.制度保障。名师工作室的岗位职责纳入教学工作管理,保证挂牌名师及其助理履行职责,将名师工作室的工作量及业绩纳入绩效考核。

3.经费保障。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名特优教师校长专项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徐政办发〔2016〕111号)的规定,获得徐州市名师工作室一次性补助3万元,每年根据考核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活动经费,经费主要用于名师工作室的图书资料购置、办公设备购置、网站建设和外出交流及学习的开支,不得挪作他用,添置的硬件设施属国家固定资产,纳入主持人所在单位统一管理。各市县(市)、区参照执行。

第八条 名师工作室的考核与评价

1.考核形式。市教育局对名师工作室进行年度考核,周期结束后对名师工作室进行周期考评。考核的方式主要有:一是查看原始材料;二是听取工作室的汇报;三是听取学校的评价;四是深入课堂听课和参与教研活动进行现场观摩。

2.考核内容。一是名师工作室的自身建设,二是在学科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与实绩,三是名师工作室在培训和指导教师方面的主要业绩。名师工作室考核细则另行制定。

3.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年度考核结果是名师工作室活动经费发放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将撤消该工作室建制,周期考核为“优秀”且符合申报条件者将直接进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建设并予以表彰和奖励。

(此文主动公开)

徐州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