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和加强教育部“国培计划”名师名校长领航班工作室建设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有关工作部署,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58号)精神和要求,为了加强全省教师和校园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育部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就支持和加强教育部今年在我省新设立的9个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的意义和定位 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是教育部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领航班培养的核心环节,旨在以工作室为载体,营造名师名校长、中青年骨干教师和校园长团队合作、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积极探索名师名校长培养和辐射带动作用的长效机制,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共同教育理想与追求、较强研究与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中小学教师和校园长队伍,带动全省教师师和校园长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二、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人员组成与遴选 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由1名主持人和8-10名成员组成,并以主持人本人姓名命名。教育部培养基地、陕西省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发展中心分别为工作室配备国家级和省级理论导师、实践导师,为工作室的建设提供学术支持。 (一)工作室主持人。 工作室主持人由我省入选教育部首期“国培计划”中小学名师领航班的教师及入选第二期“国培计划”中小学名校长领航班的校园长担任。在教育部国家级培养基地、省校园长培训中心和教师发展中心的指导下,工作室主持人全面负责名校长工作室的建设、管理和运行,并接受省教育厅的管理和考核。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公布“国培计划”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培养基地及参训人选名单的通知》(教师司函〔2018〕26号),我省首期中小学名师领航班的教师及第二期中小学名校长领航班的校园长名单如下:
序号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任教学科1马晓霞女咸阳市实验学校小学语文2王林波男陕西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小学语文3赵科利男宝鸡市陈仓区实验小学小学数学4王建华女陕西省汉中中学高中数学 第二期“国培计划”中小学名校长领航班学员名单 序号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1庆群女西安市铁一中学校长2高杨杰男西安高新第一、第二学校校长3刘岚女西安新知小学校长4宋盈女渭南市临渭区北塘实验小学校长5兀静女西安交通大学幼儿园园长 在省校园长培训中心的指导下,为每个工作室成员配备8-10名中青年教师或校园长,组成合作学习和协同研究共同体。工作室成员接受主持人的管理与考核。 工作室成员的遴选按照个人自主申报与组织择优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为每个工作室择优推荐1-2名有培养潜力和一定影响力的教师或校园长作为候选人,分别填写名师或名校长工作室成员《申报表》(见附件1)上报省校园长培训中心。省教育厅根据各市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并择优确定成员人选。 工作室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名师工作室成员遴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以立德树人为己任,具有坚定的教育理想与教育家情怀,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 (2)教学业绩突出,育人效果显著,在本市有重大影响,得到同行和社会的充分肯定和认同。 (3)具有强烈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和良好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自愿接受主持人管理与指导。 (4)具有中小学高级职称或特级教师称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协同完成工作室相关任务。 (5)申报“马晓霞名师工作室”和“王林波名师工作室”的成员应任教小学语文学科;申报“赵科利名师工作室”的成员应任教小学数学学科;申报“王建华名师工作室”的成员应任教高中数学学科。 2. 名校长工作室成员遴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以立德树人为己任,具有坚定的教育理想与教育家情怀,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 (2)办学理念先进,办学成效显著,在本市有重大影响,得到同行和社会的充分肯定和认同。 (3)具有强烈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和良好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自愿接受主持人管理与指导。 (4)担任普通中小学正职校长或幼儿园正职园长3年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协同完成工作室相关任务。 (5)申报“高杨杰名校长工作室”的成员应为初中或九年制学校校长;申报“刘岚名校长工作室”和“宋盈名校长工作室”的成员应为小学校长;申报“兀静名校长工作室” 的成员应为幼儿园园长。(“庆群名校长工作室”的成员已另行确定,本次不再申报)。 三、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主要工作任务 名校长工作室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领航中青年教师和校园长成长。 1. 根据陕西省“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并结合各地市实际,研制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 制订中青年教师和校园长培养方案,指导他们研制职业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培养途径与方法等。 3. 帮助中青年教师和校园长通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传授教育教学管理经验,指导开展课题研究。通过下校诊断、讲学、论坛、网络交流等方式,指导中青年教师和校园长成长。 4. 建设好实体工作室与网络工作室,积极开展网上协同研修,定期组织在线交流、研讨、答疑等活动。 (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开展课题研究。 (四)为教育发展建言献策。 不断强化专业功底,拓展专业视野,提高思想境界、理论修养与管理水平。结合研究成果,主动向有关部门提交具有针对性、前瞻性、建设性的政策调研报告,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四、强化管理与保障 (一)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 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是教育部加强教师和校园长队伍建设、发挥名师名校长领航作用、引领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教育部将连续三年(2018-2020)为每个工作室主持人提供共计10万元的培养经费,省教育厅按教育部的要求提供1:2的比例配套经费,用于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及有关当地培养活动经费支出。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从人员配备、硬件条件、课题研究、结对帮扶、时间安排等方面积极配合并大力支持。要广泛宣传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成果及典型事迹,积极推广工作室科研成果,营造教师和校园长专业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二)高标准遴选成员。 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条件,积极推荐并组织申报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成员。务必于2018年9月27日之前,将工作室成员《申报表》和《汇总表》(见附件1和附件2)报送至省校园长培训中心。 (三)强化考核评价。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实行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工作室主持人和全体成员要做好工作室活动实证性材料的积累和保存,为准确反映工作室活动情况、进一步提高评价质量,做好资料准备。 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年度考核,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省校园长培训中心和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开展,并将考核结果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备案。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工作开展不积极、考核不合格的工作室,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将报请教育部予以撤销,并对相关主持人及成员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考核合格的工作室主持人和成员,其工作量应计入所在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量,并按每年45学时计入继续教育学分。对于优秀的工作室成员,将作为今后省级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的后备人选予以优选推荐。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1.陕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联系人:朱晓冬 张科浦 电话:029-88668692 2.陕西省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 联系人:王奂新 宋亚莉 郑皓 电话:029-85370096,029-85370157 电子邮箱:147637242@qq.com 通信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兴善寺东街69号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校园长培训部 邮政编码:710061 1. 首期“国培计划”教育部中小学名师领航班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 2. 首期“国培计划”教育部中小学名师领航班首期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汇总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9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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