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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黄严葵日期:2019/5/31 13: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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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名师的专业引领、带动、辐射作用,加快我区中小学优秀教学教研人才的专业成长,促进高素质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彭山区教体局拟组建涵盖中小学各学科的“名师工作室”。为规范“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性质与宗旨

   “名师工作室”是以名师姓名及其专业特色命名的、以促进学科教师专业发展为目标的、由同一学科领域的骨干教师共同组成的、集教学教研和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教学教研合作共同体。

   “名师工作室”以名师为引领,以学科为纽带,以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为指导,旨在搭建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以及名师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打造一支在全区学科教学教研中有成就、有影响的高层次教师团队。

   “名师工作室”以“名师带动”为原则,以网络平台为主要依托,以课题研究为重要方式,以课堂教学改革为主要内容,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根本目的,并通过开展系列行之有效的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研究,为我区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成长提供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和可资借鉴的新模式。

二、组成与选拔

学科“名师工作室”由工作室主持人和工作室成员组成。 

(一)“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选拔条件

   1、在全区本学科领域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较丰富的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经历和经验的、原则上不担任学校行政职务的特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省市级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堪称育人模范、教学能手,教学业绩突出,在同学科教师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3、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承担工作室的职责任务。

   4、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开设网上交流平台。

5、教研水平高、能力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本人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教育教学教研文章3篇以上(含市级教研室、教育学会举办的优秀教研论文评比一等奖)。主编、参编过教学教研专著者优先入选。

(二)“名师工作室”成员的选拔条件

   1、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并在岗在编的中小学教师。

   2、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富有责任心和进取心,虚心好学,潜心钻研,具有较高的集体荣誉感。

   3、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进行网络交流,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

   4、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个人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含地市级以上教研室、教育学会举办的优秀教研论文评比二等奖)2篇以上。

三、职责与任务 

(一)指导青年教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为工作室其他成员的导师,负责制订工作室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工作室的基础培养目标是:工作室成员应成为在某一方面学有专长、术有专攻的知名教师。通过有目标有步骤的培训和实践,力求使本室成员实现师德修养出样板,课堂教学出质量,课题研究出成果。发挥他们在本学科教学中的示范、辐射和带头作用,力争形成“名优群体”效应。“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必须建立个人档案,包括纸质的和电子档案,以记录每个成员的成长足迹。包括个人发表教研论文、优秀教学设计、学习笔记、教学反思、获奖证书等资料,为今后反思自己的成长历程,也为工作室的后续发展提供必要的资源。 

(二)开展课题研究。“名师工作室”以工作室主持人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取得相应成果。“名师工作室”在一个周期内至少要完成一个专项研究课题并撰写出一定数量的高质量论文(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3篇以上)或专著,丰富本学科教学的理论。

(三)推广教学成果。“名师工作室”的教学教研成果应以论文、专著、讲座、公开课、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专题记录片、现场指导、观摩考察等多种形式在全区范围内介绍、推广。 

(四)开发教学资源。“名师工作室”要根据本学科特点和本工作室目标系统地建立教育教学资源库,要建立自己的特色网站或专题网页,使之成为工作动态发布、成果辐射推广和资源生成整合的中心、教师交流的平台,通过互动交流,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

四、组建与审批

(一)确定主持人。“名师工作室”设主持人一名,由全区范围内符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选拔条件者担任。由学校或区教研室推荐,区教体局进行评选确定,并正式公布“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名单及相关资料。 

(二)选拔成员。“名师工作室”的成员由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申请,学校推荐,经区教研室和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共同审核确认后报区教体局备案。每个名师工作室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6名。

(三)上报审核。“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将本工作室工作方案、成员组成情况、预期工作效果等相关资料上报区教研室审核、备案。

(四)工作对接。“名师工作室”成员纳入学校教学管理的范畴。所有成员在学校享有一定的工作量。“名师工作室”每年均需要向学校、区教研室提交工作计划予以审议,自觉接受区教研室的业务指导。

五、组织与保障

(一)组织工作

彭山区教体局成立“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评估和考核“名师工作室”的工作。

彭山区“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罗鸿翔

副组长:王晓波祝军

成员:李德贵刘光久易胜利任建师

(二)经费保障

   1、经费来源。每年每个“名师工作室”由区教体局补助业务活动经费3万元。

2、经费用途。业务活动经费必须用于工作室的各项业务活动,包括添置书籍资料、课题研究、专题研讨、邀请专家指导及观摩考察、参加学术会议、成果出版等。

3、经费使用。各工作室经费要严格按规定的经费用途有计划地支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定期进行收支核算统计,区教体局定期对工作室进行收支审计。

(三)有关要求

1、彭山区“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分三年三批次完成。

2、“名师工作室”挂牌学校应安排一名学校领导主管协调该项工作,并为该名师工作室设置必要的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电脑及网络条件)。

3、“名师工作室”成员所在学校应为名师工作室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六、管理与考核

   1、“名师工作室”以三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在一个工作周期内,按有关评估标准,通过现场听课、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审核等多种方式,对名师工作室进行每年一次的过程性评价和工作周期结束时的终结性评价。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室自身建设发展的情况、工作室在培训和指导教师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工作室在教育教学教研中取得的主要成绩三个方面。

   3、每周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为“不合格”者将撤消该工作室建制;考核为“合格”以上者将自动进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建设;考核达到“优秀”等级者,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4、“名师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负责,主要依据成员培养方案考察其是否达到培养目标,分为年度考核和工作周期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调离名师工作室,同时可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具体量化考核细则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