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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金竹 岳阳市教育局日期:2019/5/31 14: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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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岳阳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发挥名师工作室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并建立优秀教师的培养机制,建设一支适应教育现代化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名师工作室是由同一学科或研究领域优秀教师共同组成,集教学、教研、培训等职能于一体,以其专业特色命名的教师研修共同体,系非行政性工作机构。

第三条  名师工作室由首席名师、名师团队和学员组成,按照规定程序建立,由市教育局批准并授牌。其中,首席名师1人,核心成员3-5人,研修学员10-15人。

首席名师的选拔采取教师自荐申报、学校评议推荐、县(市、区)考核审查、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审核,市教育局认定授牌的程序。首席名师依据条件选聘工作室其他成员,成员选聘结果和工作室项目申报方案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备案。

名师工作室以首席名师本人姓名命名。名师工作室实行任期制,一届任期为三年,期满者,可申请评估,优秀者可连任一届。

第四条   名师工作室以学习为主导,以研究为主体,以工作为主线,以骨干教师为纽带,以提高教育教学、教育研究能力和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为目的,开展教、研、训合作。首席名师确定教研主题,充分利用网络个人空间开展网络协作教研,开展活动设计、进行在线交流。

名师工作室每学年要制定工作计划,进行工作总结,及时报告活动开展和工作进展情况,并收集整理过程性资料归档。名师工作室以教育教学资源开发为突破口,收集、整理、开发、应用、评价、研讨教学资源。通过工作室成员的研讨、研发、应用,建设贴近课堂的优质教育资源。每年原创或深度加工的教育资源不少于600条(包括资源素材、教学课件、教学设计、教研论文、课堂实录等)。开展教育资源应用专题研究,将研究的所有成果分类进行上传分享。

 

第二章  条件与认定

第五条   名师工作室人员申报条件

(一)首席名师的申报条件

1.具备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特级教师、全国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市级骨干教师等市级及以上优秀(骨干)教师称号之一,且现仍在教育教学教研一线工作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教研员。

2、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师德高尚,堪称育人的模范、教学的能手、科研的专家。

3.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的意识,有鲜明的教育风格或教育教学特色,业绩突出,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本学科领域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4.有较强的教育研究和教学实践能力,能组织、培养和指导骨干教师进行课题研究。有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扎实稳健的工作作风。

5.中小学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必须主持市级及以上研究课题至少1项,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公开刊物发表5篇,近三年有研究成果获得市级及以上成果一等奖;

6.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必须是双师型教师,具有一定的行业工作经验并取得相关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和造诣,具备现代职业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意识;或在市级技能大赛中取得一等奖或在全省取得二等奖(含)以上、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技术创新、技术发明成果获得市级奖励。

7. 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需要,男性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女性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二)名师团队成员申报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有团队合作精神,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  

2.知识广博、扎实,有创新精神,在学科上有鲜明的教育风格和教育教学特色,在岳阳市内同层次学校同学科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和知名度。  

3.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教育教学咨询答疑能力,有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扎实稳健的工作作风。

4.具有丰富的培养青年教师经验,工作作风扎实稳健,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教学研究机构肯定。

5.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开设网上交流平台。

6.身体状况能胜任工作需要,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女50岁),特级教师、岳阳市优秀专家、名师、市级学科带头人优先。 

(三) 学员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强烈的进取心,敬业爱岗,积极进取,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有良好的发展潜质和培养前途,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意识和自我发展意识。

3.县级及以上青年骨干教师,在教学一线任教5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

第六条  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按照以下程序认定:

(一)教师自荐。凡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岳阳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申报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单位评议。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评议组,按照选拔条件对自荐教师进行认真评议,决定推荐人选,形成考核意见,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市、区)教育局。

(三)县级初审。各县(市、区)教育局组成专家、教师代表和管理者参加的评选委员会,对学校推荐人选进行考查、考核,并征求相关学科专家意见,投票决定推荐对象,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填报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推荐统计表上报。

(四)审核认定。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领导小组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地报送的初审名单和申报材料,严格组织评审,并对专家评审结论进行审定,经公示后,予以行文公布。

第七条  名师工作室名师团队及学员按照以下程序确定:

(一)首席名师提名确定名师团队。首席名师可根据工作室工作的需要,提名和聘请其他名师组成工作室的名师团队。在市外聘请的名师团队成员不占本市名师团队指标。

(二)学员采取自愿登记与名师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条件且愿意参加名师工作室学习的青年骨干教师,在征得本校及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自愿报名,并填写《岳阳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名师团队成员及学员登记表》,附有关材料一并上报名师工作室,由名师团队审定。也可由名师直接推荐,报学员单位同意即可。

(三)审核认定。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对符合条件的申报者进行考查遴选,并将结果上报岳阳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备案、公布。

第八条   名师工作室由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领导小组综合第六条、第七条的结果予以审核认定,由市教育局批准授牌。

 

第三章  职责与任务

第九条  首席名师及团队职责与任务

1、首席名师主持“名师工作室”的工作,制定本工作室管理细则;制定本工作室三年发展规划;制定工作室每学年工作计划,提交工作室总结;建立工作室成员成长档案,与工作室每个学员签订中青年教师培养责任书,督促指导他们制定个人专业发展研修计划,提交研修总结并对其进行教育、管理和考评。积极推进名师工作室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2、当好教学示范者与指导者。每学年在全市进行名师示范课展示;组织并参与工作室成员的听课、评课活动,研究学科教学,指导工作室成员总结教育教学方法、经验、模式;钻研教育教学理论,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工作室成员的理论学习及研讨。

3、坚持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全面了解本学科最前沿的信息与发展动态;深入研究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新方法,指导本学科的教学研究和科研课题。在工作周期内主持完成至少一项市级以上重点研究课题并取得成果,撰写一批优质的教育科研文章并著书立说。

4、坚持理论学习与业务研讨,努力提升教育理论素养与学科理论素养,每年参加一次国内外高端培训或学术交流活动。

5、积极承担教师继续教育的课程开发与专题教学任务,每年为教师继续教育市级培训、校本培训举办专题讲座。

6、积极参加教育教学资源开发,建立网络工作室,以网络为平台开展与学员及其他本学科教师的合作与交流,展示工作成效,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7、向市中小学继续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提交年度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条  学员职责与任务

1、学员是名师工作室的学习者、研究者,是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的参与者。

2、树立良好的师德,倡导无私奉献精神。善于向名师学习,积极主动参加工作室的活动,在名师的引导下与工作室其他成员合作交流,共同成长。

3、制定个人三年发展规划;制定个人学年专业发展研修计划,做好各种研修活动记录。

4、努力提高教育教学实践水平,能够按照教育规律和学生的心理规律,智慧地开展教育工作。每学年在校内进行2次以上教学展示,三年内在名师工作室组织的区县(市)活动中上一节公开课或研究课;坚持撰写教学反思(含教学笔记、听课笔记、评课记录等),每学年向工作室网站至少提供高质量的教学设计2篇,提供教学实录、教育案例、教育故事等5篇以上。

5、刻苦学习,努力提升教育科学素养,不断丰厚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学的理论功底。每学期至少研读一本教育教学专著,完成1篇读书笔记;经常撰写教育教学、教研或管理札记;每学年完成1篇教育教学论文,三年内至少有1篇论文在市级或市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鼓励个人或合作出版著作。

6、坚持教育教学改革实验;研究教育教学及学校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地提出改进办法;每学年参与一项教育教学或学校管理专题研究,三年内参与完成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积极参加市级以上各类教学竞赛,努力取得好成绩。

7、帮助维护名师网络工作室,积极参与在线互动式研讨,为名师工作室网站提供教育教学信息、教育教学资源;帮助首席名师及时整理工作室活动记录、成果业绩档案资料。

8、学习认真刻苦、工作成效突出、研究成果丰富的学员,有权优先参加评优、评职称、晋级以及各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名教师评选等。

第四章  领导与管理

第十一条  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名师工作室的领导管理、统筹协调,落实工作经费,积极为工作室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提供政策保障。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具体负责名师工作室的日常业务管理和考核评价工作。

名师工作室日常工作实行首席名师负责制。

第十二条  名师工作室每年评定一次,名师工作室以三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在工作周期内实行年度过程性评估和任期届满终结性评估相结合。加强过程性管理,实施名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学员年度考核评价,并向市教育局提交年度考核报告和终结性评估报告。

(一)考核对象与办法。名师工作室考核对象为名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及学员;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室自身建设情况、名师作用发挥情况、学员培训学习效果情况、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情况、培训经验和成果推广情况、资源开发等。可采取深度访谈、现场答辩、问卷调查、资料查阅、成果检验等方式进行。

(二)考核结果与运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对象经考核达到“优秀”等级者,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其中工作室考核为“不合格”者将摘牌并取消待遇;学员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调离名师工作室,同时可根据实际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任期届满时进行终结性评估,工作卓有成效评估为优秀等次及年龄身体条件符合的名师经本人申请可继续命名、挂牌,对不能胜任工作或工作业绩不突出者,不再命名和授牌。

第十三条  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所在单位要为名师工作室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在提供专用办公室、配备办公设施、保证工作时间和协调工作关系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将名师完成工作室任务作为所在单位标准工作量的三分之一计入本人工作量;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市级有关部门落实名师有关待遇,积极督促学校支持名师工作。

名师工作室学员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市级有关部门和学校应为学员学习、作用发挥、成果推广等方面创造必要的条件,在经费和政策上予以保障,充分保证时间和落实待遇,将参加了学习和发挥了示范作用的学员可按每周2-4节计入单位工作量,并相应计入学分。

第十四条  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应聘请全国名师、高校专家和专职教育科研人员担任工作室导师,为名师工作室提供理论支持和专业引领。教研部门要为聘请导师和外出培训学习提供条件,并建立名师工作室定期学习交流机制。

第十五条  名师工作室专项经费由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领导小组下拨,挂牌后给每个名师工作室每年划拨研究经费2万元,专款专用,由首席名师负责经费预算安排,主动接受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督查。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名师工作补助;工作室添置书籍、办公设备;课题研究、专题研究经费;聘请专家的授课费;与培养工作有关的观摩考察费等。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岳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