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中小学教学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
为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我市优秀教学教研人才的专业成长,促进高素质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荆门市教研室拟组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综合实践活动等10大“教学名师工作室”,并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具有较高理论水准,具有一定影响,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名师,领衔建设面向全市中小学的“教学名师工作室”。为规范“教学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性质与宗旨
“教学名师工作室”是以名师姓名及其专业特色命名的非行政性工作机构,是由同一学科领域的骨干教师共同组成的,集教学、教研、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教学教研合作共同体。
“教学名师工作室”以名师为引领,以学科为纽带,以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为指导,旨在搭建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以及名师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打造一支在全市学校教育领域中有成就、有影响的高层次教师团队。
“教学名师工作室”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以“名师带动”为原则,以网络平台为主要依托,以课题研究为重要方式,以课堂教学改革为主要内容,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根本目的,并通过开展系列行之有效的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研究,为我市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成长提供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和可资借鉴的新模式。
二、组成与选拔
“教学名师工作室”由工作室主持人(即名师)和工作室成员组成。
(一)“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选拔条件
1.在全市本学科领域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较丰富的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经历和经验的省特级教师、湖北名师、荆门本土教育家、荆门名师、省市级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学科教师、学科带头人。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堪称育人模范、教学能手、培训骨干、教研专家。
3.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承担工作室的职责任务。
4.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开设网上交流平台。
5.省级教育专业报刊有事迹介绍或是曾接受过知名教育媒体访谈,个人工作照曾在省级报刊刊登。个人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教育教学教研文章10篇以上、主编、参编过教学教研专著者优先入选。
(二)“教学名师工作室”成员的选拔条件
1.任教年限为五年以上,在所属地区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2.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富有责任心与韧性,热爱学习,潜心钻研,具有较高的集体荣誉感。
3.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
4.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进行网络交流。
5.个人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正规教育、教研部门评奖论文获一等奖2篇以上。
三、职责与任务
1.指导青年教师。“教学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为工作室其他成员的导师,负责制订工作室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工作室的基础培养目标是工作室成员应成为在某一方面学有专长、术有专攻的知名教师。通过有目标有步骤的培训,力求使本室成员实现师德修养出样板,课堂教学出质量,课题研究出成果,管理岗位出经验。发挥他们在本学科中的示范、辐射和带头作用,力争形成名优群体效应。“教学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必须建立个人档案。包括纸质的和电子档案,以记录每个成员的成长足迹。包括个人发表文章、优质教案、学习笔记、获奖证书等资料,方便今后反思自己的成长历程,为工作室的后续发展提供资源。
2.开展课题研究。“教学名师工作室”以工作室主持人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一个工作周期内至少要完成一个专项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成果,撰写出一定数量的高质量论文或专著,促进学科教学的理论建设。
3.推广教学成果。“教学名师工作室”的教学教研成果应以论文、专著、讲座、公开课、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专题记录片、现场指导、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介绍、推广。
4.开发教学资源。“教学名师工作室”要根据本学科特点和本工作室目标系统地建立教育教学资源库。“教学名师工作室”要建立自己的特色网站或专题网页,使之成为工作动态发布、成果辐射推广和资源生成整合的中心、教师交流的平台,通过互动交流,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
四、组建与审批
1.确定名师。“教学名师工作室”设主持人一名,由全市范围内评选出的名师担任。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填写相关材料,经其所在学校和当地教研部门推荐,由市教研室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选确定。
2.选拔成员。公布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名单及相关资料、工作室工作方案、工作室选聘成员的要求。
工作室成员由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申请、学校推荐,根据相关的要求,遵循“个人申请、双向选择、关注层次,择优录用”的原则,在当地中小学教师中,确定有自我发展需求且有发展潜力的培养对象,经考核予以确认,作为本工作室成员,经当地教研部门同意后,将其申请材料提交工作室主持人。
工作室主持人对申请人进行资质确认。工作室成员原则上8-15名,其中工作室负责人所在学校的成员人数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3.上报审核。“教学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将本工作室工作方案、成员组成情况、预期工作效果等相关资料上报市教研室审核、备案。
4.工作对接。各地各校组建的“教学名师工作室”可与市教研室的“教学名师工作室”对接。“教学名师工作室”成员纳入学校教学管理的范畴。所有成员在学校享有一定的工作量。“教学名师工作室”每年均需要向学校及市教研室“教学名师工作室”项目组提交工作计划、工作报告予以审议,自觉接受当地教研部门的业务指导。
各地各校组建的工作室一方面服务于本地的校本教研活动、特色学校创建、学校品牌的打造与输出,另一方面承担市教研室安排的调查研究任务,在成长的过程中不断丰富教育教学思想。
五、组织与保障
(一)组织工作
市教研室成立“教学名师工作室”指导小组和项目组,指导、管理、评估“教学名师工作室”的工作。
市教研室“教学名师工作室”指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郑万学
副组长:左克瑜 郑西银 汪爱林 吴小梅 龙 锋 刘辉兵
成 员:市教研室全体教研员
市教研室“教学名师工作室”项目组负责人如下:
(二)经费保障
1.经费来源。工作周期内市教研室为每个工作室争取或筹集业务活动经费1万元。工作室成员亦可通过其他途径自筹相关经费。
2.经费用途。业务活动经费必须用于工作室的各项业务活动,包括添置书籍、课题研究、专题研究、专家授课及观摩考察、参加学术会议、成果出版等。
3.经费使用。各工作室经费要严格按规定的经费用途有计划支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定期进行收支核算统计,市教研室定期对工作室进行收支审计。
(三)有关要求
1.“教学名师工作室”挂牌学校应为名师工作室设置独立的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电脑及网络条件),并适当减少名师的日常教学和其他一般性工作。
2.“教学名师工作室”成员所在学校应为名师工作室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在安排工作室成员的工作时间和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六、管理与考核
1.“教学名师工作室”以3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在一个工作周期内,按有关评估标准,通过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检验、影响检测等考核方式,对名师工作室进行每年一次的过程性评价和工作周期结束时的终结性评价。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室自身建设发展的情况、工作室在培训和指导教师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工作室在教育教学教研中取得的主要成绩三个方面。
3.每周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为“不合格”者将撤消该工作室建制;考核为“合格”以上者将自动进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建设;考核达到“优秀”等级者,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4.“教学名师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教学名师工作室”负责人负责,主要依据成员培养方案考察其是否达到培养目标,分为年度考核和工作周期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调离名师工作室,同时可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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