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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奎文名师专家型校长评选管理办法

来源:日期:2019/6/4 7: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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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造就一支具有良好师德修养、先进教育理念、厚实专业素养、较强创新能力的名师、名校长队伍,切实发挥名师、名校长的骨干带头和示范辐射作用,进一步推动全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名额

奎文名师、专家型校长评选范围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校长(园长),每三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名师5名,专家型校长3名。

二、评选程序和方法

1、申报:由个人根据自己能力与发展情况提出申请,学校通过公平竞争的形式,严格按照规定条件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填写《奎文区中小学名师(专家型校长)培养人选推荐书》,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书》10份(电子稿)及相应证件、主要论著等原件,报教育局。

2、评审: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参评对象进行综合考评,通过评审表决方式确定人选。

3、公示表彰:对评审通过人员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颁发奎文名师、专家型校长荣誉证书。

三、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有奉献精神,教风严谨、务实创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能力素质:具有发展潜力,勇于开拓,在教育管理或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有创新精神。理论深厚,专业知识渊博,有稳定的专业研究方向,著书立说,有较高知名度。出版过有一定影响的学术专著或发表过省级以上论文,获得过区级及以上政府教学成果奖或相当奖励。

3、专业素质(侧重教师):专业理论基础较扎实,在本学科建设中能发挥重要作用。长期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并担任过5年以上班主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获得区级及以上特级教师等荣誉称号;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个性特长,创新出具有自己风格的教学模式或教育教学创新典型案例;在新课程理念下成功进行课堂教学改革,讲授过区级及以上公开课或观摩课。能因人因材施教,大面积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质量,学生综合素质高。教学研究机构人员申报奎文名师,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必须担任一线教师8年以上,仍坚持讲授区级及以上示范课、公开课,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改革创新力度较大,并在区内得到公认。

4、管理素质(侧重校长):积极开展现代学校教育管理和教育研究;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办学理念先进,办学行为规范,重视学校文化建设,善于团结协作,办学有特色,教育教学质量居同类学校先进行列、起示范辐射作用。从事一线教学工作8年及以上,担任正职校长3年以上。任职期间,所在学校在实施素质教育和提高办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近3年学校曾获得过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近3年学校在全区综合督导评估中位居前五名;在争创示范学校、文明学校、先进学校等工作中受到区级及以上表彰;学校形成明显的办学特色,被教育局授予特色学校称号。本人近3年担任过市级及以上重点教科研课题组的负责人,并有相应业务主管部门认可的成果;至少有2篇较高水平的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在省级及以上的正式刊物发表,编著或参编过公开出版的教育理论书籍。

5、身心素质: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育管理或教育教学工作。中小学校长不超过50岁,教师不超过45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职责和义务

(一)奎文名师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敬业奉献,具有良好的师德和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学校必须任课且满工作量,并主动承担学校的其他工作任务。

2、坚持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积极承担学校及全区各项教育教学任务。在教学工作中尤其是课堂教学创新方面发挥示范作用,积极承担区级或校级示范课、观摩课等教学任务,每学年至少讲两节区级及以上的公开课、示范课,并主动参与全区性的讲学、送教下乡活动。

3、自觉学习进修,拓宽专业知识,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方法和现代教育技术,了解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国内外发展新动态。在教学实践中勇于创新、积极探索,逐步形成自己独特的教育教学风格,有适应时代发展的组织管理教育教学的能力,成为研究型、专家型的名师。

4、不断反思自身的教育教学,主持承担区级及以上的教改实验或市级及以上立项课题,并能结合学科实际转化为教学成果加以推广,积极撰写有关课程改革的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经验文章。每年撰写专题研究论文或教学经验至少两篇,并经教研室鉴定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

5、在教育教学、教师专业化发展中起辐射和引领作用,积极开展网上教学研究和校本教研活动,在网上开设个人博客或在教研网站开设的“名师论坛”中以主持和版主身份举办主题论坛,交流信息,积极主动地与广大教师交流、沟通、共建,并为同类别同学科教师解疑释难。

6、积极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每个培养周期结对1—3名青年教师,结对带徒要有计划、总结和活动记载,有计划地培养事业心强、综合素质较高的年轻教师。主动承担校、区等不同级别的培训任务;工作中突出名师特点,强化辐射作用。

(二)奎文专家型校长

1、奎文专家型校长除履行任职学校管理职责外,要在全区教育教学改革中起模范带头和引领作用,积极为全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献计献策。

2、组建成立奎文名师成长工作室,承担对全区校长的业务指导任务。每年为全区校长举行至少1次学校管理专题讲座。每名专家型校长每年要与2—3名校长结对子,切实帮助其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质量。

3、积极承担市级及以上的教科研课题研究项目。积极撰写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专著。

五、培养和管理

(一)奎文名师

1、在进修、培训、休养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教育局每年有计划地选派名师参加各种学术研讨会、交流会、外出考察学习等活动,促进奎文名师业务水平的再提高。

2、各学校要积极支持名师开展教育教学实验和教育科学研究。每学年享受1-2周的学术假,主要用于教育教学研究、经验总结、指导培养教师以及本人需要的继续教育。对名师的教育教学经验、科研成果和先进事迹,采用多种形式予以宣传推广,发挥他们在教育教学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3、奎文名师纳入区人才管理,并享受有关待遇。

4、建立定期考核、科学评估的名师管理机制。对中小学名师,坚持考查、考评相结合,由教育局、学校两级负责考核。

5、学校对名师的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学年末,名师按要求填写学年工作情况登记表,学校根据名师年度绩效考核、上岗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签署考核意见,上报区名师培养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6、区名师培养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名师进行年度考核与评估。依据名师工作情况和登记表内容、学校考核意见,对其政治思想表现、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一年亮黄牌,连续两年不合格取消其称号。

7、区名师培养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名师纸质和电子档案并跟踪管理。不断充实完善名师档案库的建设,掌握名师的发展情况,促进名师再提高。

8、奎文名师调出奎文教育系统,其称号自行取消,与称号相应的有关待遇即行中止。

(二)奎文专家型校长

1、由区名师培养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奎文专家型校长的培养和管理。

2、采取外出考察学习、邀请专家指导、政策资金支持等方式,加强对奎文专家型校长的培养。侧重帮助解决攻克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难关等实际问题。

3、为保证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所在学校要在经费安排和教学科研条件配备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4、奎文专家型校长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其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记入专家型校长考核档案。考核不合格的,第一次提出警告,累计两次取消其称号。

六、本规定由区名师培养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