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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教育局关于组建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来源:日期:2019/7/12 8:4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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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教育局关于组建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着力打造一批能够引领全市教育教学改革,并能在成都市乃至全省产生一定影响的名教师,带动全市学校管理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推进彭州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组建彭州市名师工作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性质及宗旨

名师工作室是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的名师传授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典型经验和研究实践成果,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育科研,培养教育人才所搭建的,由名师领衔,优秀教师加入的,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学习型组织。

名师工作室以“名师引领,同伴互助,共同提高”为愿景, 旨在搭建培养教育专家和推动全市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对有潜质的教师进行集中培养,提高领衔名师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探究培养名师的方法和途径,带动更多的教师有机会成长为名师,促进全市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发展和整体素质的提升,为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人才支持和保障。

二、建设规划及组建原则

(一)建设规划。至2015年,全市共组建20个名师工作室。2013年计划组建8个名师工作室,2014年计划组建7个名师工作室,2015年计划组建5个名师工作室。

(二)组建原则。

1、坚持标准、宁缺毋滥、质量第一的原则。

2、坚持专业水平与师德水平并重的原则。

3、坚持自下而上、公开公正、择优选拔的原则。

4、坚持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追求卓越的原则。

三、命名及领衔人遴选

(一)命名。名师工作室以“领衔人姓名+名师+工作室”命名。

(二)领衔人遴选条件。

1.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由省市级特级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和彭州名师担任,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师德高尚、知识广博、专业扎实,富有经验和成果,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强,具有独特的教学风格。

(2)业绩突出,善于开展教育教学实践、教育教学和课题研究,指导能力强。

(3)组织协调能力和交流沟通能力强,富有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

2.名师工作室成员以县级以上的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和优秀教师为主。

四、组建程序

(一)个人申请。各校要组织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采用个人申请的方式,向本人所在学校提出建立名师工作室的申请。

(二)学校推荐。由申请人所在学校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评价推荐。

(三)专家评审。由教研室组织专家按照评审条件,兼顾不同类型学校和学科进行评审,提出名师工作室领衔人选名单。

(四)教育局审定。由市教育局研究审定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并予以发布。

(五)遴选成员。

1.各学校要组织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采用个人申请的方式,向名师工作室提出申请,由工作室领衔人自主选择确定工作室成员。

2.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应选择确定8-10名市内不同学校的教师为工作室成员,其中边远地区学校教师不得少于1/2。

3.领衔人将名师工作室成员名单报彭州市教育局教研室备案。

(六)挂牌运行。彭州市教育局向确定的名师工作室授予证书和牌匾,正式挂牌运行。

五、工作室人员待遇

(一)名师工作室实行领衔人负责制,领衔人主持工作室工作,负责工作室的日常管理。

(二)领衔名师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参加学术会议、科研活动、外出考察、高端培训中优先安排。

(三)领衔名师及工作室成员每年折算教师继续教育规范性培训50学时。

(四)领衔名师的工作应计入一定的工作量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五)领衔名师优先享受有关部门规定的待遇。

六、组织管理

(一)成立彭州市名教师工作室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研制、保障落实、工作推进等。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高显忠 

副组长:蔡  琳 韩洪韬

成  员:罗安丽 代天伦 刘  蓉 阳建均

(二)领导小组下设彭州市名教师工作室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管理办公室设在彭州市教育局教研室,负责全市名教师工作室的常规管理工作,负责名师工作室的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建立工作室网页,提供信息资源平台和技术支持。管理办公室主任由阳建均兼任,副主任由教研室副主任甯佐雨、邓永红兼任。

(三)领导小组实行每学期一次例会制度,专题研究全市名教师工作室的工作策略、绩效考评等重大问题,形成相关决议,交由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四)市教育局为组建名师工作室设立专项资金,按照基本运转、专项补助、项目奖励划拨经费,专款专用。每个工作室每年基本运转经费2万元,每年专项补助经费1万元,三年项目奖励经费1-3万元。

(五)名师工作室的办公地点设在领衔人所在学校。领衔人所在单位是工作室的责任主体,负责提供1间独立办公室,配备办公桌椅、计算机(有网络)、电话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施,为工作室征订《中国教育报》、《教育研究》等报刊。领衔人和成员所在学校要在安排工作时间、工作量,协调工作关系,搭建交流平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领衔人在本校担任一线教学工作,原则上不得超过1/2个工作量。

(六)工作室的任务。负责制定工作室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管理并形成制度;举办教育教学思想、课程改革研讨会;承担教育科研项目、教学改革实验、教育教学案例、教学公开课等任务。负责传、帮、带中青年教师。

(七)名师工作室领衔人要根据工作室职责开展各项工作,建立日常工作台账等管理制度。同时,要定期对工作室成员的素质、专业、业绩等状况进行考核。

(八)名师工作室管理周期为三年。市教育局对工作室实行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的管理制度。管理周期满,考核为“优秀”、“合格”等级的,自动进入下一周期的建设;考核为“不合格”等级的,撤消工作室。

特此通知。

 

附件:1.彭州市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申报表

      2.彭州市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申报汇总表

                                    

 

 

                            彭州市教育局

                          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