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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第三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通知

来源:日期:2019/12/18 14: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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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委(属)事业单位,各学区办、中小学 、幼儿园:

为进一步发挥名师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为在全区乃至全市教育教学领域中建设一支有成就、有影响的优秀教师队伍奠定坚实基础,根据《重庆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意见》(渝教师〔2008〕29号)和《重庆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渝教师〔2011〕36号)以及《江津区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意见》《江津区2018年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要点》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批区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

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科教师;

(二)中等职业学校学科教师;

(三)区师范进修校、教科所、信息技术装备中心、资健中心的学科教师和教研员;

已经建立了区级名师工作室的学科(小学语文、高中数学、高中历史、中职建筑、中学语文、中学生物、中小学信息技术)今年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按照《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江津区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津教发〔2014〕67号)要求执行。

三、名额分配

各直属校(学区)、委内直属单位可分别推荐名师工作室主持人1-2名。经区教委初审并经区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审核认定不少于7 个江津区第三批名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任现职校级干部不超过1/3)。

四、选拔程序

(一)教师自荐。凡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江津区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审批表》、《江津区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业绩统计表》(见附件2、3),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学校推荐。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评议组,按照选拔条件对自荐教师进行认真评议,尤其要严把师德关。要认真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组织全体教师和所带班级学生对其师德表现进行测评),经集体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形成考核意见,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教委(镇街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地学区办公室初审,学区办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教委)。填报《江津区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推荐名册》(见附件4)。

(三)审核认定。区教委组成专家评选委员会,对学校(学区办)推荐人选进行考查、考核,综合考虑布局、学科、综合素质和能力等方面的需要和要求进行评审,提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建议名单。经区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在江津区教育委员会网站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江津区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意见》规定,负责组织开展推荐工作。

(二)严格程序。各单位要加强对推荐对象思想水平、职业道德和教学科研成果的全方位考核,特别是要切实抓好评议、考核、公示等重要环节,以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报送要求。各单位务必于2018年11 月15日前,将附件2、3、4及印证材料各一份,报送至区教科所316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附件:1. 江津区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江津区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审批表

3. 江津区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业绩统计表

4. 江津区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推荐名册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