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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建设第三批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来源:日期:2019/12/27 15: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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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小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切实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支撑、示范和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遴选建设第三批福建省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名师工作室为载体,汇聚优秀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力量,以先进心理健康教育理念为先导,以优化心理教育模式为方向,造就一批在全省有影响的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师工作团队,着力提高中小学生心理素质,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二、遴选数量

  福建省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侧重从第一、第二、第三批福建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中产生,已入选第一批、第二批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的学校不再参与。各设区市根据申报条件可推荐3个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省属中小学可各推荐1个。

  三、申报条件

  (一)人员组成。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由领衔名师和2-4名团队成员(专兼职均可)组成。

  1.工作室领衔名师。心理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B级及以上心理健康教育资格证书,从事心理健康教育5年以上,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团队管理能力,有较丰富的培养指导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经验。

  2.工作室成员。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持证率不低于50%,从事心理健康教育2年以上,教育经验较丰富。

  (二)条件保障。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包括心理教师办公接待室、个别辅导室、小团体辅导室、心理辅导活动课专用教室、心理放松室。工作室设施设备齐全,性能完好;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来源稳定。

  (三)建设任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除完成本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任务外,还要与本区域若干所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室或辅导室建立结对共建帮扶机制,每年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辅导讲座、团体心理辅导不少于5场,形成一套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能够示范引领本地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普遍、有序、快速发展。

  四、申报程序

  符合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申报条件的学校可向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报,填写《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审验,填写具体的考核意见,报设区市教育局评审,设区市教育局评审确定推荐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我厅思政处。

  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各设区市推荐的名师工作室进行评审,遴选确定20个左右第三批福建省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

  五、材料报送

  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申报推荐工作,严格程序,坚持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申报。

  各设区市推荐的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申报材料和《申报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请于2019年11月25日前报送我厅思政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戴八一、林晓丹,电话:0591—87091478、87800329,邮箱:jygwxcb374@163.com,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

  附件:福建省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