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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市级名师工作室换届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日期:2021/1/19 16: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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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福州教育研究院、福州市职教实训中心、省、市属学校:

为加强名师工作室管理,发挥我市名优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教师培养培训模式改革,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教科研水平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水平,经研究,开展市级名师工作室换届遴选工作(原27个市名师工作室不再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师工作室的目标任务

名师工作室是由名师领衔、同领域优秀骨干教师组成,以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为指导,以鲜明的教学主张为纽带,以配合教科研机构开展学科建设、开展教育领域研究、解决教育重点任务、创新培养模式、促进中青年骨干教师专业成长为目标,集教育科研、培养培训和重点项目推进于一体的教师发展共同体。通过名师工作室建设为教师自我提升发挥作用;为教师施展才能提供专业平台;为各项教师技能比赛培养选手;为教师的成长创造良好的专业环境,努力打造一批在全省有影响的优秀教育团队。

福州市名师工作室每3年一届,每年下拨10万元工作经费用于工作室工作开展。在市名师工作室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每个名师工作室还应提出自身工作室重点研究项目和成立主张,作为工作室工作考核重要指标。

二、名师工作室类型

本批次名师工作室学段包含中、小学(特教)、幼儿园和中职。本着宁缺毋滥原则,条件不成熟的学段、学科不设立工作室。

三、申报条件

名师工作室由领衔名师和10名左右团队成员组成,领衔名师主持工作室工作,还可另设立1名副主持人和1名助理。工作室可聘请知名专家作为工作室顾问,引领领衔名师和团队成员专业发展。领衔名师直接认定为福州市名师。每个工作室应至少吸纳3名教师(入职1年以上)作为工作室研修人员进行培养。

(一)领衔名师条件

1.福州市在职在岗教师,年龄57周岁以下。

2.应为正高级教师、省教学名师(含培养人选)、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市名师之一。

3.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在所任教的学科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较丰富的培养指导青年骨干教师的经验。

4.一线教学业绩突出,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成熟的教学主张,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强。

(二)团队成员条件

团队成员由领衔名师遴选组成,原则上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为充分发挥辐射效应,至少2/3成员应为不同县区不同学校教师(考虑专业特点,中职名师工作室可以放宽),至少2/3成员为市骨干教师及以上教师。对成长不够理想、不愿或不能完成工作室交办任务的成员,领衔名师可以向市教育局提出撤换成员报告,由市教育局审核确认后生效。

四、遴选方向

综合考量领衔名师个人教学业绩、能力水平和工作室所提出的重点研究项目和成立主张是否符合当前福州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对工作室提出的重点研究项目,经评审专家组确认后,可以立项为市级课题。

五、工作条件和待遇

名师工作室运行经费按《福州市名师工作室运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榕教财【2017】69号)管理使用。领衔名师所在单位应保证为名师工作室提供相应办公场所,并配备基本的办公条件。领衔名师享受每月800元的聘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原27个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从2月起不再享受每月800元的聘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工作室研修人员参与工作室各项活动可以使用工作室运行经费。工作室顾问每年至少应到工作室指导一次活动开展,所需经费按财务规定从运行经费中开支。

六、申报程序

(一)由具备条件的人员自愿申报和市教育局相关处室、市教科研机构推荐申报相结合,申报人员填写《福州市名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一式三份),经学校签署意见(包括所提供的工作条件)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送,市属学校直接报送。申报材料(含年龄)有效期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日。

(二)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情况进行审核,开展现场答辩,综合评审结果,经公示后予以确认。

(三)材料申报截止时间3月8日,《福州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申报表》须同时附上有关佐证材料,并发送电子表格至邮箱:fzsjyjrsc2007@163.com。佐证材料(含申报表)报送至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台江区群众路160号,新濠酒店6层,联系电话:83340647)。

市教育局联系人:黄翔、陈冠灵,电话:83373525。

附件:福州市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福州市教育局

2019年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