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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关于开展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播

来源:日期:2022/5/17 7: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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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忻州市招才引智支持政策(试行)》(忻市发〔2019〕24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忻州市教育、卫生和宣传文化领域建立一批以高层次人才姓名及其专业特色命名的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成为高层次人才开展本领域学科创新性研究和培养后备人才的平台,在取得科研成果、加强学科建设的同时,培养一批优秀青年人才,为我市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现就申报推荐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首批忻州市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计划评选15个左右,其中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各5个左右。

二、申报对象和资格条件

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由1名领衔人和5名左右成员组成。

(一)领衔人资格条件

建立工作室的领衔人要求政治立场坚定;一般在57周岁以下(名医推荐年龄可放宽到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在忻州市教学、医疗、创作、科研一线工作;有丰富、独到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在本专业领域取得显著成绩,业界知名度较高;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指导和创新能力;热心青年人才培养,热爱事业、乐于奉献;无违纪违法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委联系高级专家、市委联系优秀专家,市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三晋英才”支持计划拔尖骨干层次以上人才。

2.省级以上重点学科(专科)、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平台主要负责人,省级以上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入选者,省级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省特级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省名医(名老中医),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3.正高级教学名师、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和宣传思想文化人才;省内外知名度较高、社会公认度高的民间人才。

4.在本学科领域内公认度较高,对忻州市教育、卫生、宣传文化事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

以下人员一般不列入推荐范围:(1)担任党政领导职务且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2)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二)成员资格条件

工作室成员一般由领衔人自主选拔确定。要求政治立场坚定,一般在45周岁以下(名师工作室成员需具备忻州市教学能手资格),在忻州范围内工作,是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强培养潜力的中青年骨干,具备良好的品德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愿意且能够承担工作室相应的工作任务。

(三)所在单位配套条件

工作室领衔人所在单位应为工作室设置一间相对独立的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给予一定的资金配套,并适当减少领衔人的日常一般性工作。

三、工作程序

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评选坚持严格标准、优中选优,统筹兼顾、涵盖广泛,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公布条件

下发正式通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申报条件和程序。

(二)申报推荐

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和社会举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组织推荐。符合领衔人资格条件的人才自愿申报,所在单位提出支持措施并经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同意。之后,市直单位按照所属行业领域分别报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县(市、区)单位按照所属行业领域首先报县级宣传、教育、卫健部门签署推荐意见之后,统一报县(市、区)委组织部。

2.个人自荐。符合领衔人资格条件的民间艺人、民间名医等民间人才可直接通过县级宣传、卫健部门申报,由县级宣传、卫健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报县(市、区)委组织部。

3.社会举荐。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可以由省委联系高级专家、市委联系优秀专家以及相当层次的专家直接向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卫健委举荐,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卫健委也可以根据平时了解掌握情况直接提名。

(三)资格审查

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汇总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填写意见后,统一将材料报市委人才办。市委人才办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四)专家评审和社会投票

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评选采取专家评审和社会投票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注重行业认可和社会认可。市委人才办会同宣传、教育、卫健等部门,按照行业领域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之后,根据评审得分排名,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与社会投票人选,开展社会投票。

(五)考察

市委人才办综合专家评审和社会投票结果,提出考察人选名单并组织考察,综合了解其政治表现、专业水平、工作实绩、职业道德以及用人单位的支持条件等情况。

(六)确定支持对象和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市委人才办提出拟支持对象名单,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会议研究确定,在全市范围进行公示。

(七)命名挂牌

拟支持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命名、授牌,落实补助经费。工作室依据有关规定选拔成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开展工作。

四、支持措施

一次性给予每个工作室5万元启动经费支持。对新建或成长为省级、国家级的,再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补助。推行现代“师带徒”培养模式,对“带徒师傅”按照带徒数量每人每年给予500元奖励。

五、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人需报送的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1)、印证资料以及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其中,申报书和汇总表可从忻州组工网“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xzzgw.gov.cn)自行下载,印证材料请按照《印证材料清单》(附件2)准备。申报书和印证资料合并装订(封皮统一用白色亚光纸胶装,附件要有目录)。

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应当一致,申报书和印证资料应为一个完整的pdf文本,汇总表采用excel格式。

2.申报材料由各级推荐部门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请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和汇总情况报送市委人才办,逾期不再受理。

市委人才办联系电话:

0350-3039747

市委宣传部联系电话:

0350-3902798

市教育局联系电话:

0350-2021471

市卫健委联系电话:

0350-3331080

1.忻州市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申报书

2.印证材料清单

3.忻州市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申报情况汇总表

中共忻州市委人才办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