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支持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有关高校,石油普教管理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精神,配合教育部做好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简称“双名计划”)实施工作,加强全省教师和校园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育部名师名校长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健全省、市、县、校分级培养、协同推进的遴选、培养、管理、使用一体化的培养体系和管理机制,营造教育家脱颖而出的生态环境,培养一批陕西名师名家,造就一批为学、为事、为人示范的新时代“大先生”,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我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主要任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落实选、育、管、用的主体责任,做好“双名计划”的培养工作。
(一)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1. 协助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双名计划”培养对象做好工作室建设,落实配套专项经费,规范经费使用。各市要发挥工作室在本地区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工作室研究成果搭建交流展示平台,优先安排工作室成员担任本地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或工作坊坊主。
2. 要建立健全分层分类、阶梯式教师校长成长发展体系,做好本级名师名校长培养与国家、省级名师名校长培养体系的衔接。探索名师名校长培养和引领带动机制,营造名师名校长与区域内骨干教师校长团队合作、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带动区域教师校长队伍素质整体提升和基础教育改革发展。
(二)“双名计划”培养对象所在学校
1. 做好培养支持服务工作,在兼顾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的情况下,适当减轻培养对象在培养期间的工作量,在年度考核、表彰奖励、职称晋升、绩效考核等方面优先考虑。
2. 要对培养对象的学习研修活动进行必要的经费支持和组织安排,积极支持培养对象参加研修学习活动和教研活动,为培养对象报销往返交通费等费用。
3. 鼓励支持培养对象进行数字化课程资源建设,培养对象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建立线上工作室上传资源、开展教研、直播等,要计入教师工作量。
(三)“双名计划”培养对象
1. 要明确研修目标任务与使命,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师德师风修养,深化教育教学研究,积极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聚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治校水平出经验、出资源、出成果。
2. 要强化融合数字化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的意识和能力,高度重视数字化学习资源生成。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建立线上工作室,开展远程备课、线上教研、共享优质教育教学资源。
3. 要提升示范引领意识,持续强化教育思想和办学实践引领能力,带动本校、本区域的教师队伍建设,要积极参与教育帮扶活动,争取在更大范围内产生影响力。
三、建设名师名校长工作室
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是“双名计划”培养的核心环节,旨在以工作室为载体,营造名师名校长、中青年骨干教师和校园长团队合作、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积极探索名师名校长培养和辐射带动作用的长效机制,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共同教育理想与追求、较强研究与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中小学教师和校园长队伍,带动全省教师和校园长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由1名主持人和10名左右成员组成,工作室主持人由我省入选教育部“双名计划”培养对象(具体名单见省教育厅网站)担任,并以主持人本人姓名命名。
(一)工作室成员条件与遴选办法。
省教育厅为每个工作室遴选10名左右骨干成员,主持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遴选一定数量的一般成员,组成合作学习和协同研究共同体。工作室成员接受主持人的管理与考核。
工作室成员的遴选按照个人自主申报与组织择优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为每个工作室择优推荐1-2名有培养潜力和一定影响力的教师或校园长作为候选人,分别填写名师或名校长工作室成员《申报表》(详见省教育厅网站)报省教育厅教师处。省教育厅根据各市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并择优确定成员人选。
1. 名师工作室成员遴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以立德树人为己任,具有坚定的教育理想与教育家情怀,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
(2)教学业绩突出,育人效果显著,在本市有重大影响,得到同行和社会的充分肯定和认同。
(3)具有强烈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和良好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自愿接受主持人管理与指导。
(4)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特级教师称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协同完成工作室相关任务。
2. 名校长工作室成员遴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以立德树人为己任,具有坚定的教育理想与教育家情怀,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
(2)办学理念先进,办学成效显著,在本市有重大影响,得到同行和社会的充分肯定和认同。
(3)具有强烈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和良好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自愿接受主持人管理与指导。
(4)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特级教师称号,担任普通中小学正职校长或幼儿园正职园长3年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7周岁,身体健康,能够协同完成工作室相关任务。
(二)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主要工作任务
1. 带动中青年教师和校园长专业发展。
(1)根据“双名计划”培养要求并结合区域教育实际,研制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制订中青年教师和校园长培养方案,指导他们研制职业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培养途径与方法等。
(3)帮助中青年教师和校园长通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传授教育教学管理经验,指导开展课题研究。通过下校诊断、讲学、论坛、网络交流等方式,指导中青年教师和校园长成长。
(4)建设好实体工作室与线上工作室,积极开展网上协同研修,定期组织在线交流、研讨、答疑等活动。
2.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工作室至少每月开展一次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工作室主持人每年要开设2次以上的培训讲座或教育论坛;工作室成员每学期开设1次以上的培训讲座或教育论坛,撰写2篇教育教学反思或案例分析并在区域内交流或公开发表。
(2)积极承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培训授课、送教下乡、教育教学改革和对口帮扶等社会服务,辐射带动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和质量提升。
3. 开展课题研究。
(1)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点任务,结合当地实际,重点就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管理等方面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
(2)在主持人的带领下,共同协商确定工作室研究课题并开展相关研究,申报省级规划课题,公开发表研究论文,形成一定数量的具有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的科研成果。
4. 为教育发展建言献策。
不断强化专业功底,拓展专业视野,提高思想境界、理论修养与管理水平。结合研究成果,主动向有关部门提交具有针对性、前瞻性、建设性的政策调研报告,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四、有关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将成立名师名校长培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省名师名校长培养工作的监督、推动和宣传,加强对名师名校长培训对象成长的评估评价,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加强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省教育质量提升的重要举措。
(二)提供经费保障。中央财政通过教师培训专项经费按照每位培养对象不低于10 万元的标准拨付培养基地。省教育厅按照1:1的比例配套省级专项经费;市县教育局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专项经费;培养对象所在单位配套相应的专项经费支持,保障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的学习研修、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数字化资源建设、教育帮扶、工作室建设等方面工作顺利开展。
(三)建立监督机制。省教育厅名师名校长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将建立系统的监督机制,支持服务名师名校长的培养全过程。通过定期的交流汇报,学习评估、师德鉴定、心理测评等形式,了解名师名校长的成长状态,全面促进培养对象的学习提升。
请各市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按照工作室成员遴选条件,积极推荐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成员(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可直接向省教育厅推荐1-2名工作室成员),于2023年3月17日之前,将工作室成员《申报表》和《汇总表》(详见省教育厅网站)报送至省教育厅教师处。
联系人:张科浦(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电话:029-88668692
电子邮箱:sxjsgzc@126.com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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