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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来源:日期:2018/12/19 11: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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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为加快我省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河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河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要求及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充分发挥中小学学科名师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探索建立优秀教师培养机制,特制定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做四有好教师”以及“广大教师要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的要求,引领我省中小学教师发展的专家队伍,推动基础教育向现代化发展,扩大名师的知名度,带动并培养一批“师德好、业务精、能力强、善创新”的高层次骨干教师,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打造一批具有良好师德修养、先进教育理念、厚实专业素养、扎实教科研能力的卓越教师队伍,培育一支数量精当、结构均衡、梯次合理名师团队,带动一批骨干教师群体研修,形成整体推进,共同提升的教师专业成长的良性发展机制,实现“出名师、办名校、育英才、创特色、塑品牌”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任务。

1.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通过专业指导,帮助基层教师提高专业水平,带动农村教师队伍发展。通过工作室平台,实现资源共享,达到树立一个名师、带动一门学科、带出一支队伍、产生一批成果的实际功效。

    2.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发挥名师及工作室成员自身特长和优势,以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方式,开展教师培训、理论探讨、教学研究与研讨、科学研究和教育改革实验等教育教学活动,把名师工作室发展成为教师群组创新实践、教学科研、技能提高的基地。

三、人员组成

名师工作室由省级名师主持,以名师姓名命名,吸纳省内同一学科领域骨干教师构成。每个名师工作室由1名主持人和7名成员组成。

(一)主持人。由我省在职在岗的名师和特级教师担任。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是育人的模范,教学的能手,科研的专家。

2.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的意识,有鲜明的教育风格或教育教学特色,业绩突出,在全省及至全国有较高的知名度。 

3.有较强的教育研究和教学实践能力,有组织、培养和指导骨干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和课题研究的能力,有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扎实稳健的工作作风。

4.身体状况能胜任工作需要,在职在岗,并应具备特级教师或省级名师称号。

   (二)工作室成员。

1.工作室成员原则上由省级骨干教师组成,在各市教育局推荐的基础上,由主持人与符合条件的优秀骨干教师按照自愿原则,进行双向选择。

2.工作室成员包含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单位确定的主持人助手1名,工作室主持人助手可不限于省级骨干教师,但需为本学科一线教师并精通信息技术。

3. 工作室成员须是教学教研一线的在职在岗教师,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有强烈的个人成长愿望,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功底,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熟练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能够承担工作室的相应职责任务,具备培训和指导其他教师的能力。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岁。

4. 结合工作室成员考核工作,主持人可替补工作室成员,替补新成员由工作室主持人推荐,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备案。

四、主要职责

“名师工作室”是先进教育思想传播地,是教育改革的实验田,是教育科研的排头兵,是高素质教师成长的摇篮。

(一)提升师德修养。引导工作室成员成为以德施教、以德立身的楷模,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用好课堂讲坛,用好校园阵地,用自己的行动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提高思想境界、文化素养和业务水平。

(二)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实验,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围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努力探索课堂教学新模式,推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每年开设和举办至少1次省级公开课、讲座或研讨会,在全省教学改革中起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学科教学质量提升。

(三)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围绕教育教学改革任务和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每年组织开展1项专题研究。开展与省外名师的学术交流活动,研究学习各地先进教育教学经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教学改革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主持人和每位工作室成员每年至少要公开发表1篇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完成省教育厅为名师工作室定制的专项课题。

(四)培养骨干教师。充分发挥名师的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承担骨干教师培养和农村教师培训任务,探索在教学实践中培养骨干教师的新模式,促进我省师资队伍建设。每年至少组织工作室成员到农村、薄弱学校开展1次送培送教活动,提升农村和薄弱学校教师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

(五)加强网站建设。名师工作室要加强完善工作室的网站和网页建设。由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负责统筹整合建成一个全省统一的名师工作室网站群,整个网站群拥有一个省级的主站和各个工作室的子站,每个子站要有各自的风格和布局,后台采用统一的分级管理平台。各工作室负责管理、维护自己的网站,不断充实更新网页内容,形成本工作室的特色,提高网页点击率、更新率。网站建设应包括:学科动态、学科教学课件、优秀教学设计、优质课视频、教学相关材料、学科教学研讨等基本栏目,同时根据本学科(专业)特色开设相应的特色栏目。以上各项内容每年需更新20%以上,并做到每月均有更新,不断丰富课程资源。

(六)制定规划和管理制度。建立业务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工作室发展和个人成长各种过程性资料。要把工作室教研活动、示范课、观摩课、专题讲座具体情况,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成绩,学术论文、经验总结刊载,课题立项,以及工作室网络、网页更新、点击、互动情况等分门别类地加以整理,建立系统的业务档案,为工作室建设与发展积累宝贵经验。

五、申报评审

    (一)工作室主持人申报和评审。

1.根据省教育厅的申报要求,由符合条件的名师主持人申报。

2.经所在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逐级向省教育厅推荐。

3.省教育厅组成专家工作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名单在教育厅网站上公示后,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并予挂牌。

(二)工作室学员申报和评审。

1.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申请,填写《河北省名师工作室研修项目学员申请表》。

2.名师主持人所在学校(单位)可以自行确定1名擅长信息技术的同学科助手学员,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需填写《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单位)学员信息汇总表》。

3.经学校、区县教育局、市教育局逐级审核,由各市教育局分别汇总后统一报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4、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负责将审核合格的学员统筹分配到各个工作室。

六、经费保障

(一)工作经费。

1.省级安排经费支持名师工作室建设,按照《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省级中小学师资培训经费使用的通知》(冀教财〔2016〕40号)有关规定,下达(拨付)经费。

2.名师工作室经费使用应按照冀教财2016年40号文规定执行。考虑名师工作室工作的特殊性,支出范围可包括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课题研究、举办讲座、跟岗实践、送培送教、学习考察、学术交流以及网站建设等。名师工作室所在学校(单位)要将经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二)工作保障。

1.名师工作室所在地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也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名师工作室提供相应活动经费,并确保省名师工作室享受不低于市级名师工作室的政策待遇,或纳入本地相关人才支持计划予以扶持。

2.省内师范院校、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发展中心要为名师工作室开展活动提供支持。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单位应为名师工作室提供独立的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条件,适当减轻主持人的工作负担。名师工作室成员所在学校(单位)要为其参与工作室工作予以支持和保障。

3.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落实有关政策,将名师工作室作为本地优秀人才培养、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成果推广示范的主要基地,纳入计划,组织安排相关任务和活动。

4.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所在学校(单位),要把名师工作室的研修工作纳入基本工作量,适当核减校内教学工作量,各工作室主持人每周可计算5课时其他工作量,工作室成员可计算2课时其他工作量。名师工作室的主持人及学员在三年研修期间,等同于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可不再参加其它继续教育项目学习。

七、组织管理

名师工作室实行省、市、县(区)、校共建共管。省教育厅授牌,名师所在单位专设工作室并挂牌。实行任期制,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实行动态管理。

(一)省教育厅负责名师工作室领导管理、统筹协调,制定有关政策,组织开展名师工作室的申报评审和考核评估等工作;负责名师工作室的业务指导,研究审议工作室的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大型学术活动安排和其他重要事项。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负责名师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各市、县(区)教育局要指定专人负责对本市、县(区)区域内“省名师工作室”的指导与管理;主持人所在学校(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并建立名师工作室研修项目专项管理档案。

(三)名师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负责在省教育厅指导下,制定工作室发展以及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工作经费预算,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并接受专家委员会指导和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的管理。

八、考核评估

(一)建设周期内,由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对名师工作室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的,安排下一年度经费;不合格的不再安排下一年度经费。名师工作室成员的考核主要由工作室主持人负责,考核不合格者调整出名师工作室。

(二)三年建设期满后,由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评估为“不合格”者将撤消该工作室建制;评估为“合格”以上者将自动进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建设;达到“优秀”等级者,将予以表彰和奖励。